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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父之所以会早逝,是为了救一个下放到顺远村的老干部周浩海。
救命之恩,当以孙相许,周浩海在苏父咽气之前定下婚约,等两个孩子长大,就结婚。
早在五年前,周浩海就恢复待遇,返还家产,回到京市。
“当年,确实是订了这么门亲事。
可是,那周家,现在可是住在金丝胡同里的,咱们哪高攀得起啊。”
牛城偶尔会去京市学习进修,消息灵通。
京市的金丝胡同,里面住着的人非富即贵,即便普通的京市本地人家,也是高攀不起的,更何况他们连京市的普通人家都够不上。
知道金丝胡同的情况后,阶级差异让牛艳本能地畏惧起来,“锦书啊,好多年前的事了,如今做不得数,算了吧。”
这门亲事,自然是作不得数。
书中男主周庭韫早就有了大院里青梅竹马的爱人,两个人欢喜冤家纠缠了几百章呢。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苏锦书知道,书中的大反派,周庭韫的表哥周凌霄会站出来认下这门亲事。
他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喜欢原身,而是为了跟周庭韫作对。
原身在跟周凌霄结婚后,爱上了对方。
可惜周凌霄一心搞事情,无心情爱,原身痴心错付,最后只得到一套四合院和十万现金的补偿。
“我不想要房子和钱,只想要你的爱。”
原身拿到补偿时,泪流满面地说。
那可是一套四合院和十万现金!
苏锦书只想要房子和钱,不想要爱,“不管怎样,总要过去一趟,如果不成,就当去看看周老爷子。”
苏云中无条件支持她,“姐姐说的对,去看看定亲的对象怎么样,不行再解除婚约,姐姐配什么样的人都是配得上的。”
一番讨论过后,最终决定由牛城带着苏锦书去京市走一趟。
去之前,苏锦书特意托人送信去周家,好让他们有所准备。
如果周凌霄没有及时得到消息,赶过来认下亲事,四合院还有钱怎么能早点到手呢。
与前世高楼林立的京市相比,1980年的京市处处透露着朴素的气息。
三环大多是农田和村庄,苏锦书和牛城坐大巴到了三环后,转坐公交到了二环内。
穿过许多密密麻麻的胡同和四合院平房后,两人终于来到金丝胡同。
跟之前穿过的胡同不同,金丝胡同宽度足足有5米,青砖灰瓦的平房院落紧密排列,地面铺着新砖。
即便是下雨,也不沾泥泞。
“舅舅,金丝胡同果然不一样呀。”
苏锦书感叹说,穷富之别,可见一般。
牛城带着苏锦书往里走,“这金丝胡同里,自百年前起,住的就是皇亲国戚,有些四合院还是贝勒府、贝子府一类的。
包括附近的东四胡同和史家胡同,如今住着的,就是这个时代的显贵人家。”
两个人一路打听,很快走到周家门口,有两个警卫守着。
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其中一个警卫已经认出他们,“你们是苏家来的?”
“是,我们来看望周老爷子。”
牛城回答说。
警卫朝院子里喊了一声“秋华”
,院子里走出来个老妇人,黑着脸,耷拉着个脸皮,小眼睛滴溜溜转着,从下往上把苏锦书打量了一番,鼻孔朝天“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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