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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詹婚后已经晃悠到第六年,连磨合的必要也几乎没有了。
詹曾经可以伤害到、或激怒到我的言谈举止,如今自己都可原地一笑而过。
即便起了冲突,我也可以做到长时间不说话,而不急于纠缠着解决或原地和好。
于是,貌似自己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个不为男人闹心的淡定女人。
可是,问题便随之出现了——原来,事情一旦圆满,男人存在的必要也很小了。
其实,所有这些变化,都是在过去短短一年中发酵的。
记得,在结婚的头三年,我常常赖着詹。
无论是外出散步、郊游、访友还是串亲戚,自己都像长尾猴一样天天挂在他身上。
两个人也时常有些床头打架床尾合的闹剧,每次还都会把自己气得半死。
一年前的自己,曾经还会因为上街詹没有主动牵自己的手而发脾气。
记得当时,自己和詹站在麦当劳的大门口,幼稚地对峙,近旁人流熙熙攘攘。
我说,你干吗现在都不拉手了。
詹说,太热了啊今天,好好好,我牵着,我牵着。
然后,他老好人一样赔着笑脸。
从前的詹,或者说仅仅一年前的詹,也不会发出类似今天对小熊手包的刻薄评论。
一次,我们一道去郊区兜风,看着水里的鸭群,我欢快地拍手叫“鸭鸭,鸭鸭”
,场面很是做作夸张。
但詹还会憨厚地傻笑,然后将手放在我的后颈上,让我也觉得自己蛮可爱。
这曾经是我们的模式。
我不觉得随时幼稚地拍起手来有什么不妥。
小熊和鸭鸭,这就是近三十一岁“高龄”
的我偶尔真实的样子。
为什么我的生活就不能这样进行下去,但就是不行。
那个扫兴的主力,就是詹。
更重要的是,横亘在我和詹之间的,有个不存在的孩子。
和我同岁的詹,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出差和加班已经变成他这类人平素的生活方式。
平心而论,詹绝对算个体面温良的男人。
我曾看见他自认四下无人时,抱起家中的猫,偷偷嗅它毛茸茸的小后背。
也许,詹就是这样一个热爱生命和小孩的男人。
而对他这款男人而言,检验女人爱自己的唯一标准,就是她是否愿意为自己生仔。
奇怪,当年谈情说爱时,觉得两个人已经就所有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为什么独独落下如此重大的议题。
在孩子这个问题上的价值观,就这样被当初依然很低幼的自己忽略。
詹想要孩子,简直写在脸上。
而我呢,没有不喜欢小孩,但在自己人生的这个阶段,我只是不讨厌他们。
这就像昨晚当自己问起詹对某个女演员的看法时,他淡然地一撇嘴:“只是不讨厌。”
原本以为,既然我和詹岁数还算轻,孩子的问题,自己也许可以佯装视而不见。
必要时刻装傻充愣也不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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