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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这封信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决定写出来,至于为什么不愿当面和你讲的原因,文字比语言更慎重,说出的话可以忘记,但写在纸上的思想可以长存,因此记忆也在长存,我认为我此刻的主动坦白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对我这样随便散漫的人而言,这种事一辈子只会发生一次,无论我以后的人生如何进行,我大概不会再遇到像你一样的人,也不会再有这样坐立难安的感情,那我还是愿意把所有的喜欢都给你。
如果你已经愿意读到这里,我想在这里告诉你我的另一个名字——Like.
Like,喜欢。
LiKe,黎可。
我的名字就是喜欢的意思,我很喜欢你。
写信的目的,并不需要你即时回复,如果你有觉得被这封信打搅,那我只能说抱歉,你可以悄悄把这封信还给我,请不要随便丢掉它,我觉得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有话想对我说,如果你觉得现在的时机不合适,可以随时拿着这封信来找我,不管什么时候,我总会听你说话,对你微笑,说出我喜欢你,也希望你能喊一声我的名字。
】
如果这也是命运的礼物——他和这封情书失之交臂十几年,最后出人意料又如获至宝地拿回了它。
他曾经在病床上把它听过一遍又一遍,眼睛能看见后看了一次又一次。
Like,喜欢,黎可。
她就是喜欢,她是喜欢的本体,她每次介绍自己就是介绍喜欢的含义,他每念起她的名字就是对她的表白。
她静静地听着他轻声读出这封情书,甚至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绞尽脑汁写下的内容,她真的以为这封情书已经彻底地消失,谁知又清清楚楚地出现在面前,她忍不住要笑,可是睫毛一眨,眼泪却沿着面颊潸潸滚下来。
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生,第一次的初恋。
后来再遇见,还是会喜欢。
以前到底有多喜欢,她忘记了,后来到底有多喜欢,她不敢想。
分别的时候,她说感情不能承诺,不能强求,她说不需要弥补遗憾,他又执着地把这封属于他的情书找了回来。
“为什么……”
她喉咙微哽,喃喃问他。
“我想知道当年那个女孩到底有多喜欢我,是浅显的好感还是更深一点的喜欢?除非我能找回这封情书,也许还能挽回她的一点点的心,弥补回当年的错过。”
他垂着眼睫,神色淡淡又认真仔细地折起这封信,
“黎可,我知道如果我的眼睛不好,这道坎我们两个都无法跨过,你总觉得我是迫不得已的依赖,我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人生最想看见的意义……这两年我去过很多个医疗研究中心,尝试了很多种治疗方法,做过一次开颅手术,最大的执著是想重新看见你,我的眼睛是为你重生,也是因为你而涌起的希望。”
“我想过很多事情,接触了很多的人,也尝试着过了另外的生活,如果我经历过这些依然想回到潞白,那就证明无论如何我依旧会爱你,别人的台风也许会走,但我总会留下来,变成一场淹没你的雨。”
他从大衣的口袋里又掏出了一封信,递到她眼前——崭新的、厚重的,印着暗色花纹的浅色信封。
他深深沉了口气,抬起清澈明锐的眼睛看着她,语气绵长喑哑:“我已经收到了你的情书,也在合适的时间带着情书来找你……从今天算起,迟到了十八年的回信,这里面写了我所有想对你说的话和我们错过的故事。
黎可,你愿不愿意打开它?我们重新开始?”
黎可怔怔地望着他,她用力地闭了下眼睛。
睫尖和眼眶的泪珠滑落在脸颊,又砸落在他手中的信封上,洇出暗色的水迹,睁开眼后,她的视线清晰鲜明,面前的男人还依旧站在那里,完整地占据了她的视野和空间。
他没有走,也没有转身,而是执着地回到了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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