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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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第1页)

过完新年,很快就到了回学校的日子。

新的一年里,建萍已经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一台崭的凤凰牌26寸自行车。

开学那天,建萍骑着新车跟在少华和鸿明后面,“浩浩荡荡”

地向学校进发。

她的内心是如此的激动与自豪。

激动是因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以后就不用再怕同学们的流言蜚语;自豪的是他们这一车队都是奔向雾柳镇第一中学,雾柳镇最好的中学,名字响当当的学校,说出来都脸上有光。

经过一个学期的适应,新学期里同学们的拼劲更足,几乎没有缓冲期,直接就进入状态。

通过一个学期的拼博,同学们基本确立了自己的江湖地位。

少华和建萍都考得不错,属于第一梯队,鸿明稍微差一点,属于第二梯队。

新学期,新展望,考得好的想继续保持现有位置,考得稍微差的想往上爬。

可以肯定的是,新学期竟争会更激烈。

少华已经感到了同学们的冲击力,正是青春少年,个个都牛气冲天,谁也不服谁。

刚开始,少华有点怯懦,害怕被挤下来。

慢慢的也就坦然了,能挤上第一梯队,自己也是通过挤掉别人得来的,同样的道理,自己也要习惯被别人冲击。

只有经受住别人的一次又一次冲击,才能淬炼出更精纯的钢铁,真金不怕火炼,压力越大动力越大。

学校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差,学习的消耗很大,又是长身体的时候,饥饿感每时每刻都伴随着他。

每当放学铃一响,宁静的校园立刻喧哗起来。

过不了多久,一队人流快速地向饭堂奔去,这就是吃饭小分队,他们像是冲锋陷阵的战士,奋力向前冲,抢占有利位置。

少华也是这小分队的一员,为了能更快地走到饭堂,他早早就洗好盆,放在课桌下,只待铃声一响,便以50米冲刺的速度走出教室,奔向饭堂。

打饭快,吃饭也快,通常是边走边吃,回到宿舍就已经光盆。

实在是太饿了。

读书的日子虽然艰苦,但苦中也有乐,每当他经过冥思苦想解决了某道数学难题后,那种充实的成就感会让他内心一整天都充盈着快乐。

这种快乐是任何物质都代替不了的,比打饭时,被阿姨分到一块大猪肉还快乐不知多少倍!

除了学习的获得感让少华的精神世界富足外,一群同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他所喜欢的。

大家都是活泼好动的年龄,自然每天都像充满气的皮球,活力四射。

他们组织班际篮球赛,在赛场上挥洒汗水,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博得阵阵的喝彩声;他们时刻留意最新的港台流行歌曲,什么张学友,谭咏麟,别安乐队……如数家珍。

已经完全适应初中生活的少华,脸上少了初入学的羞涩,取而代之的是渐显英气的脸和眼中透出的刚毅。

建萍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虽然还是以前的大大咧咧,但见到少华已经很少得势不让人的连珠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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