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 火焰印记(第1页)

当他打开木盒,看到木盒中的物品后,萧林不禁愣住了。

原来在木盒之中,跳动着一团橘黄色的火焰印记,这个印记十分古怪,周围是一个火圈,而在里面,则是三颗迷你的小火球,不停地闪烁着淡淡的红色光晕。

“这是什么?”

萧林满脸不解,他从那本【修真常识全解】中并没有看到过关于这种印记的介绍,而他在城东坊市也从没看到过有类似的东西售卖。

思索了片刻,萧林把木盒重新合上,然后把符箓重新贴上。

他又整理了一下材料,发现里面不少材料他都没有听说过,这些材料虽然并不是什么高级货,但如果全都拿出去出售,想来卖个二十来块下品晶石是没什么问题的。

把东西重新整理好,放入了置物袋中后,萧林小心翼翼的把置物袋放进了胸口,他之所以不像其余修士那样,把置物袋挂在腰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修为太低,炼气三层境界的修真者,竟然能拥有置物袋,未免会引起有心人的怀疑。

万一被李家的人发现是自己杀了李炎,恐怕自己在这天潞山脉可就混不下去了。

做完这一切,萧林才开始处理那只死去的剑齿虎,剑齿虎额头上那把骨剑以及全身的鳞片都是炼制法器的上佳材料,而剑齿虎的骨骼则可以入药,是炼制一种叫做【壮骨丸】的锻体药物的主药材,虽说萧林暂时并没有锻体的需求,但拿去卖掉,却可以换取不少的晶石,萧林自然不会错过。

花了小半天的时间,萧林才把这只剑齿虎处理完毕,剩下的肉,则被他挂在了山洞里,留着以后食用。

总算忙完之后,萧林从置物袋中取出一块晶石,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掌心拇指大小的一块散发着淡淡绿色灵光的晶石,这是一块水属性的晶石,萧林甚至能够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充沛灵力,他把晶石握在掌心,然后闭目开始修炼枯水经。

这一坐就是一夜,第二天萧林从入定中醒来,摊开手掌,看到掌心的一团白色粉末,脸上露出了些许的不舍,但同时萧林也有些兴奋,通过晶石修炼速度果然提升了许多,萧林初步估算了一下,如果用晶石来辅助修炼,一天起码抵得上以前三天,这个速度相当于让他的修炼速度提升了三倍以上。

如果拥有足够的晶石用来修炼,也许他就能够在两年内就把枯水经第三层炼成,萧林甚至还想到,那用灵雾草作为主药材炼制的蕴灵丹,如果能购买一些蕴灵丹来辅助修炼,速度是否会更快?

不过对于蕴灵丹,萧林也只是想想,自己从稚嫩少年手中得到的一株灵雾草,光是这门药材就卖了二十多块的下品晶石,由此可见,蕴灵丹的价格恐怕更贵的离谱,完全不是自己这种层次的散修能消费的起的。

这让萧林不禁轻轻叹息了一声,自己灵根资质太差,如果不能通过足量的灵丹来辅助修行,恐怕还真的没什么希望筑基,想一想光是枯水经的第三层,如果不借助外力光靠自己苦修,至少也需要五年左右的时间,而后面还有七层,而每一层都比前一层困难数倍,光是想一想萧林就感到头疼不已。

绿光一闪,从置物袋中飞出了一把晶莹剔透的尺许长绿色小剑,小剑通体都用不知名的材料炼制,呈现淡绿的透明状,而且表面总是闪烁着一层绿色光晕,近看竟有种柔和如水的感觉,这把小剑竟然是一把中阶法器,这让萧林着实有些兴奋。

萧林仔细的想了想,还是轻轻叹息一声,打消了炼化这把法器的念头,他并不知道这种小剑是否是很平常的批量货,如果是李炎独有的,自己如果贸然炼化使用,万一被发现了,那就明摆着告诉别人,李炎是死在了自己手上。

要知道李炎可不是雾隐仙城中那数十万的无根散修,即使在天潞山脉中遇到危险,死了也就死了,像李炎这种世家子弟,突然失踪,肯定是会有家族之人追查一番的,萧林自然不会冒这种风险。

但摸了摸怀中的置物袋,萧林还是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又自思索了片刻,萧林才眼睛一亮起来。

他再次通过灵识,进入了眉心里的古怪空间,他从怀中取出置物袋,找了一块石头,把置物袋压在了小树苗的根部,只留下了几块晶石,用来辅助日常的修炼。

做好这一切之后,萧林才彻底的踏实了下来,他出了古怪空间,吃了点烤熟后的剑齿虎肉,才从山洞中出来,朝着风屏山而去。

风屏山中生存着一种叫做金羽鹰的妖兽,在凡级初阶妖兽中实力不算最强,但却很少有低阶修真者愿意去招惹它们,这是因为金羽鹰通常都是成群结队,动辄十几数十只,如果不下心被一队金羽鹰盯上,那绝对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不过金羽鹰每个翅膀的下面,都有一根金色的羽毛,是炼制御风鞋法器的材料,御风鞋是一种初阶法器,作用类似于给自己加持御风术,不过对于很多修士来说,更喜欢买一双这种御风鞋,也不会去选择修炼御风术,因为御风鞋在驱使的时候,只需要输入极少量的法力,就能够产生御风术的效果,所以御风鞋在雾隐仙城十分畅销,基本上一炼制出来,就被抢购一空。

而萧林对于这种御风鞋也是极为向往,特别是在猎杀妖兽的时候,这种法器绝对是神器一般的存在,不过他也有自知之明,对于城里每月炼制出来的不多的几双,以他的财力和背景是不可能买得到的,而除了直接购买,还有一种方式,那就是用金色的羽毛去换,一双御风鞋制作需要六十根金色的羽毛,只要有一百根金色的羽毛,就可以换一双御风鞋成品。

也就是说,萧林至少要猎杀五十只金羽鹰,才能凑足一百根金色的羽毛,这个数量的确有点多,但为了得到这双御风鞋,冒些风险在萧林看来,也是值得的。

来到风屏山之后,萧林远远就看到山崖上那一堆堆的金羽鹰,萧林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冲上去,而是在风屏山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个隐蔽的山洞,他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上山打猎,所以对于很多野兽都研究过它们的习性,金羽鹰虽然已经不是野兽,而是更厉害的妖兽,但在习性上却和普通老鹰有七八分相似。

萧林很有耐性的每天都会花上几个时辰来观察这些金羽鹰,过了半个月之后,他惊喜的发现这些金羽鹰和普通老鹰一样,在它们觅食的时候,会单独行动,似乎是不愿把食物与同类分享,而金羽鹰最喜欢吃的就是风屏山不远的一座山的山脚下的一大群野山羊和野兔。

而如果自己埋伏在金羽鹰捕猎的地方,然后出其不意的偷袭,那么得手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想到就做,萧林小心翼翼的绕过风屏山,来到了那座山的山脚,寻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藏起来,通过这近半个月的观察,萧林已经掌握了金羽鹰猎食的习惯,他发现,金羽鹰通常猎食一次之后,半个月都不会再去猎食,而且去猎食的时候总是偷偷摸摸,基本上半个时辰左右就能吃饱喝足。

而那座山的山脚,是一片足有上百里的草原,上面的野山羊不计其数,加上地方又大,所以一次碰到两只金羽鹰的概率并不大,自己偷袭成功的概率起码有六成以上。

在这片草原上逛了两天,萧林才选定了一个小土丘,他在这小土丘上挖了一个洞,然后用周围的杂草把洞口遮蔽住,他自己则进入洞中,然后静静地等待着。

猎杀金羽鹰除非是拥有绝对的实力,能够和几十只甚至几百只金羽鹰硬扛,否则就需要极大地耐心,而如果真有硬扛几十几百只金羽鹰的实力,恐怕也看不上御风鞋这种初阶法器了,萧林显然属于后者,他趴伏在洞中,耐心的等待着。

三个时辰过去了,萧林看到在离他所在的小山丘几十丈的距离,一只金羽鹰凌空扑下。

一双鹰爪直接将一只野山羊的脑袋抓碎,然后得意的仰头叫了几声,就开始大吃了起来,金羽鹰是金属性妖兽,并不会什么金属性的法术,而是一身羽翼坚如铁石,特别是那一双鹰爪,坚硬程度更是不输于一般修士的初阶法器。

萧林眼神中露出些微失望之色,这只金羽鹰距离太远,他的水箭术从这么远的距离发射,且不说命中怎么样,光是这段时间就足够金羽鹰发现然后飞走了,所以萧林继续的等待着,他曾经在山上为了抓一只花鹿,在一片草丛中蹲守了三天三夜,所以对他来说,这点耐心还是有的。

又过了几个时辰,一声鹰鸣传来,紧跟着一只丈许大小的金羽鹰从天而降,在萧林身前不远处的一只野山羊顿时遭了秧,被一爪抓碎了脑袋,恐怕这只野山羊到死也不知道是什么杀死了自己。

萧林精神一震,眼神中露出了喜悦的光芒,在他掌心之上,一支晶莹的水箭渐渐浮现而出。

热门小说推荐
抢来的夫君真甜

抢来的夫君真甜

每晚六点,稳定日更沈青是恶名昭著的悍匪头子,与官兵决战前夕,在山下抢了个风清朗月的神仙公子回来当小妾。公子容色映人,沈青自然爱不释手。她为公子抢来最名贵的茶,最上等的衣裳,最珍贵的名琴,烽火戏诸侯,自然是要博美人一笑。她也将人摁在榻上扒了衣裳,折了傲骨。公子终于乖乖就范,从此温柔乖觉跟在身边。直到那一天,经营多年的老巢被官兵一窝端了,沈青才惊觉过来,那只被她精心豢养的翩翩仙鹤,原来是忍辱负重在她身边操纵这一切的官兵首领谢珩。色令智昏,一朝沦为阶下囚,好,她认了。面对谢珩清正严明的审问,沈青挑眉一笑你真觉得自己赢了吗?后来的谢珩,为了她,不惜受尽数次家法也要与百年门楣的家族决裂为了她,殚精竭虑苦心筹谋,终于替她将前行的路铺成一条康庄大道为了她,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背负深重骂名。清正自持的世家第一公子,在悠悠众人口诛笔伐间,坦然承认我的确是断袖,此生一心只系于沈青。沈青欢喜之余,更惊悚地发觉大事不妙!她忘记告诉谢珩,其实她是女儿身!所以把人掰弯了现在还能重新掰直吗???桀骜率性不按常理出牌女匪vs清正自持矜雅贵公子阅读指南1本文只有bg,没有bl和gl,bg以外都是纯友情(但男主是彻底爱上女主后,才确认她是女儿身,介意这点的慎入)2所有设定都是作者自己的私设,看文图一乐,不必考据!3祝大家愉快阅读预收文案沈鸢家中遭难,逃往姨母家寻求庇护,不料第二日醒来时,已身穿嫁衣被绑在本该是表姐出嫁的花轿中。表姐所嫁之人,是被圣上厌恶远谪蛮荒之地的四皇子,久闻四皇子李烨,性格乖张,行事偏执,草菅人命,是冀州城里人人避之不及的存在。形势所迫,沈鸢不得不顶替了表姐的身份,嫁与那混世小魔王。果不其然,踏入冀州第一天,她就险些被李烨一箭射死,但也知道了他脸盲的秘密。与李烨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实在不平坦,争吵无休无止,从不曾有过一刻停歇,两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全府上下,鸡犬不宁。真把李烨惹恼了,沈鸢就一股脑往外跑,看着李烨气势汹汹追出来望着人来人往茫然无措的样子,她站在人群里笑得前俯后仰。回京省亲的时候,清俊颀长的少年懒懒倚在树边可总算走了,终于让我清净些时日。沈鸢瞪他,放下车帘,却悄悄落了泪。李烨记不住她的脸,她的身份也是假的,这一别,她存了两人再不会有交集的决心。直到某天,本该远在千里之外的李烨,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径直向她走来,还是那样臭着一张俊脸。早知道你是打算让我清净一辈子,那我以后不说胡话气你就是了。沈鸢陪笑着一点一点把他攥住自己的手掰开这位郎君,你认错人了。再后来,阴暗地牢中,奄奄一息的沈鸢回光返照,恍然好像又看到李烨。敢欺负你的人,一个一个,我都宰了。这下你不会再害怕回家了吧?...

女神的超级狂医

女神的超级狂医

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亲密,而是有跌跌宕宕的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冷战之中。不过一起经过许多的故事,最终还是得到了甜蜜的结局。...

甜诱小妻,大叔轻点宠

甜诱小妻,大叔轻点宠

关于甜诱小妻,大叔轻点宠都说京圈新贵顾司霈性格孤傲不近女色,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可在某个平常的清晨,各大记者都在争相报道顾氏几天掌权人为爱妻怒告一百多家公司。于是在众人好奇,纷纷私底下调查顾家这位少奶奶。有说人高腿长皮肤白,不然怎么可能入得了顾少的眼。陈念念默默拿起手机查怎么长高10厘米?众人又说这位少奶奶据说还在上学呢,年纪很小。陈念念表示自己已经成年了呀,不小。众人又说这位顾少奶奶从小在棚户区长大,又黑又矮又丑...

你都要请旨嫁人了,孤还克制什么

你都要请旨嫁人了,孤还克制什么

关于你都要请旨嫁人了,孤还克制什么太子谢临珩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多年来从未与任何女子亲近。建安二年,皇帝重病,太子掌权。为了见到母亲,虞听晚不得已求到了谢临珩面前。世人都说,太子殿下鹤骨松姿,矜贵独绝,最是温和宽容。曾经虞听晚也这么认为。直至一天夜里,他撕下所有温和伪装,将她逼到墙角,蛮横地抵着她后颈发狠深吻。虞听晚本能反抗,却激得他更加发疯,细软腰身都被掐出淤青。—建安三年,皇帝大病痊愈,重新执政。虞听晚跪于殿中,当着谢临珩的面,请旨赐婚。状元郎惊才风逸,听晚与卿两情相悦,求陛下成全。正上方的皇帝还没说话,谢临珩便沉沉抬眸看过来,冰冷的目光直直落在跪着的女子身上。五指攥紧,扳指应声而碎。声线冷肆冰寒,裹着沉怒。一字一顿,让人闻之颤栗。你刚才说心悦谁?...

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

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

关于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林石穿越到了异世界,孤儿开局,家产被尽数夺走,寄人篱下一顿饱饭都吃不到。不过,这一切都不要紧,因为我林石有比老爷爷都好用的金手指系统。什么?没钱用不了?统子哥,没看简介吗?家产都被尽数夺走了。...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穿越成为了一把剑!?杀戮获得进化点,从一把破剑开始,成为一把传说史诗魔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