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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慕容欢和江奕珩是青梅竹马,他之间早早就定了婚约,是名正言顺。
可是没有人知道,权乐也很早就认识慕容欢了。
那时候的慕容欢一头粉『色』的头发,永远是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个,可是与这张扬的发『色』不一,她整个人很乖巧文静。
不过那时候的权乐对这个小姑娘没有一点兴趣,起白白净净的,碰一下就哭了那可怎么办?他可不想招惹。
等后,再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是初中的了。
那时的慕容欢『性』情完全变了,听说她脾气很差,三天两头就会在校闹点出。
甚至还有人评选了三大混世魔王,沈煜景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紧随其后的就是慕容欢和权乐了。
当时权乐觉得很搞笑,因为居把他排在慕容欢后面了。
但是他又懒得去和这些人计较,但是却又忍不住再次注意到了这个女孩子的存在。
比起之前乖巧到让人觉得腻味的模,还是现在起更加真实可爱。
而且她真的很漂亮,是他在现实活里见过最好的人,就像表妹家柜子里摆放的大号芭比娃娃一。
所以在表妹得意的和自己炫耀完她有多少个娃娃之后,回家之前权乐毫不客气地从这些芭比娃娃里拿走了一个粉『色』头发的,起最像慕容欢。
表妹在他身后哇哇大哭,父亲一边喊他的名字一边尴尬地和姨父赔礼道歉。
而权乐才不在意这些,他早就回到了车后座,开始把玩着手的娃娃。
眼珠应该是玻璃做的,起很通透。
他又忍不住伸手揪了揪这娃娃的粉『色』头发,手感很好。
所以第二天,当在校遇见慕容欢的时候,权乐微微眯了眯眸子。
众目睽睽之下,他伸手去揪了慕容欢的头发。
在大小姐的怒吼声中,权乐跑得飞快,怕迟一秒自己的命都要搭进去。
好不容易逃了,靠在墙角,他低头了自己的指腹。
刚刚感觉到的柔顺触感,比昨天娃娃的头发『摸』起让他觉得更加舒服。
当,慕容欢在校里通缉了他一个星期,权乐自也没胆子把同的情做第二次。
很快慕容欢也把这忘在了脑后,大小姐的脾气总是得快去得也快,而且比起做去找权乐报仇这么幼稚的情,慕容欢的思还是更放在江奕珩的身。
着小姑娘带着家里做的当又跟在江奕珩身后,他记忆里趾高气扬虽蛮横但也不失可爱的神『色』也被小翼翼的试探讨好取代。
权乐低头咬住了可乐的吸管,脸流『露』出一抹无趣的神情。
她也没有么不一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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