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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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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研究了它,究竟有什么用处呢?
这个问题,在略知学问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作答道:历史是前车之鉴。
什么叫作前车之鉴呢?他们又会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昔人所为而得,我可以奉为模范;如其失策,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
。
这话骤听似是,细想就知道不然。
世界上哪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
远者且勿论。
欧人东来以后,我们应付他们的方法,何尝不本于历史上的经验?其结果却是如何呢?然则历史是无用了吗?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尝不败。
然则究竟如何是好呢?
历史虽是记事之书,我们之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
理是概括众事的,事则只是一事。
天下事既没有两件真正相同的,执应付此事的方法,以应付彼事,自然要失败。
根据于包含众事之理,以应付事实,就不至于此了。
然而理是因事而见的,舍事而求理,无有是处。
所以我们求学,不能不顾事实,又不该死记事实。
要应付一件事情,必须明白它的性质。
明白之后,应付之术,就不求而自得了。
而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质,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
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这样子的一个人?譬如久于官场的人,就有些官僚气;世代经商的人,就有些市侩气;向来读书的人,就有些迂腐气。
难道他是生来如此的么?无疑,是数十年的做官、经商、读书养成的。
然则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亦是如此了。
中国的社会,为什么不同于欧洲?欧洲的社会,为什么不同于日本?习焉不察,则不以为意,细加推考,自然知其原因极为深远复杂了。
然则往事如何好不研究呢?然而已往的事情多着呢,安能尽记?社会上每天所发生的事情,报纸所记载的,奚啻亿兆京垓分之一。
一天的报纸,业已不可遍览,何况积而至于十年、百年、千年、万年呢?
须知我们要知道一个人,并不要把他已往的事情,通统都知道了,记牢了。
我,为什么成为这样一个我?反躬自省,总是容易明白的,又何尝能把自己已往的事,通统记牢呢?
然则要明白社会的所以然,也正不必把已往的事,全数记得,只要知道“使现社会成为现社会的事”
就够了。
然而这又难了。
任何一事一物,要询问它的起源,我们现在不知所对的很多。
其所能对答的,又十有八九靠不住。
然则我们安能本于既往,以说明现在呢?
这正是我们所以愚昧的原因,而史学之所求,亦即在此。
史学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实;(二)加以解释;(三)用以说明现社会;(四)因以推测未来,而指示我们以进行的途径。
往昔的历史,是否能肩负起这种任务呢?观于借鉴于历史以应付事实导致失败者之多,无疑是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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