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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到龙的瞬间,我的第一个本能,呵呵,和大多数人想都不想就举起手机拍照不同,我的第一本能是—老子没看见啊没看见啊没看见!
别人目击是一回事,我自己亲眼目击又是另一回事。
我可不愿意自己是那个被无数遍询问,甚至会被心理医生验证是否说谎的目击者。
当我就是“真实”
的时候,我如何强调自己是中立立场?
所以我立刻就捧起串吧的酒坛子喝个底朝天,并且以最夸张的方式打砸桌椅。
串吧老板此刻很哥们义气地袖手旁观,等我闹得差不多了,才报警110。
至于龙,一直趴屋脊上,看着我浑身被酒浇透。
我跌跌撞撞摔倒在地,一个酒坛子碎了,酒香四溢,漫天酒气。
龙抖动了一下,似乎是打了个喷嚏,便倏忽不见。
我被警察带往警察局,在安静的拘留室中呼呼大睡。
吴妮立刻赶回报社,向总编汇报我的行为并做出公共对策。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我闹酒被拘的消息就上了《每日快讯》头条。
再过一个小时,《每日快讯》已经将我塑造成一个醉酒的品行不端的记者,靠编造新闻博取公众关注。
当公众为我的言行争论激烈的时候,《每日快讯》又抛出重磅消息—眼镜男,在十七号线起点站郭家堡第一个目击龙的人,发文申辩他根本没有看到龙,他的爆料视频和爆料照片都是我们制造的,假的。
眼镜男的申述完成了我的形象塑造。
但这样明目张胆地黑化引起了一部分公众的不满。
我们的第二个目击者,就是说话抖得不行的那位老兄,一直等着龙再次召唤并派给他拯救世界的任务,勇敢地在网上发文,声称他对自己的目击负责,而我和《晨报》是更严谨负责的媒体。
于是公众舆论就分为两派,支持《晨报》造假的一派,与反对“支持《晨报》造假”
的一派,帖子满网乱飞,对骂、揭短、乱扯、表态,各种人赤膊上阵,用各种传播手段打了半个晚上后,才意识到要想分出胜负只需一个证据—龙。
那时已经是后半夜,距离龙在高速公路上被发现整整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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