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修承:“没有,这四只都没伤。”
那就好,如果都伤了,都不能卖,只能吃掉,陶安觉得那吃的就不是野鸡肉,而是一串串铜钱,他要食不知味了。
既然已经有一只野鸡不能卖了,陶安就不想再用红姑,红菇能卖钱,试探道:“野鸡炖汤就很好了,还要放红菇吗,要不不放了吧?”
陆修承算是发现了,陶安是个财迷,什么都想着卖钱,“放,放多点。”
陶安:“哦”
陶安去烧水,陆修承把剩下那几只野鸡放好后,不想让陶安看到他杀鸡的场面,拎着那只“活不过今晚”
的野鸡去了另一边。
等陶安烧好水后,陆修承把已经杀好的鸡放到开水里烫,把鸡毛全都烫湿后,揪着鸡毛一拽,那些鸡毛就揪下来了。
野鸡鸡尾巴的毛很漂亮,适合做毽子,陶安想到何香家活泼可爱的如姐儿,问道:“我可以把鸡尾巴这些鸡毛留下来吗?”
陆修承:“你要来干什么?”
陶安:“拿回去给如姐儿做毽子。”
陆修承没让他动手,从鸡尾巴和鸡翅膀那里挑了一些适合做毽子的鸡毛,又在开水里烫洗干净才递给他,“给。”
陶安把那些鸡毛放好,然后去清洗要和野鸡一起炖汤的红菇,他抓了一小把,想起陆修承说的多放,咬咬牙,又抓了一把。
一只陶罐放着蜂蜜块,一只陶罐炖鸡汤,没有陶罐可做饭,他们就还是用石块做烙馍,一个火塘炖鸡汤,一个火塘烙馍。
没多久,山洞里外都飘着诱人的肉香和馍香。
陶安闻着这香味,心想:日子最好的农户过年的年夜饭也不过如此了吧。
陆修承在吃上是真舍得吃,和陆修承在一起后,他吃肉的次数比他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
吃饭的时候,陶安吃了一碗鸡汤,一块半烙馍,一只鸡腿,一只鸡翅,看到陶安饭量比刚来的时候多了一些,陆修承暗自点了点头,饭量好,身体才会慢慢好。
他饭量比陶安大,一个人吃一只野鸡都能吃完,但是他知道陶安节俭,如果一顿吃完一只鸡,又该肉疼了。
野鸡不比野兔,他说野鸡肉不能过夜,陶安不会信。
加上陆修承想让那个陶安多吃点,所以他吃了几块烙馍,又吃了一个鸡翅和几块鸡肉也放下了筷子。
剩下的鸡汤和鸡肉明天还可以吃一顿。
吃完饭,陶安端着碗出来洗碗,走出洞口,眼前一亮。
只见远处的山林一层接一层,层林之上是一群群正归巢的小鸟,小鸟上面是一轮金色的落日,把半个天空都染成了橙色,那些形状不一的云彩,一改平日的白,变成了浅橙色。
陶安见过无数次落日,在插秧的水田里,在收割高粱的旱地里,在河边洗锄头时但他从来没有停下细看过落日,因为很多时候,太阳落山了,他的活都没有干完,要赶紧在天黑前多干活,然后天黑后,在夜色中背着锄头回家。
原来落日是这么好看的,陶安就这样端着碗静静地细看了好一会。
陆修承看他在洞口站着不动,收拾完石桌,走出来一看,就看到陶安在看着远处的落日。
陆修承站在陶安身边,也静静地看来一会落日。
他看过草原上的落日,也看过沙漠上的落日,在他看来再也没有比草原和沙漠更壮观的落日,可是那些年,壮观的落日下是堆满同袍和敌人残缺的尸体的人间地狱,谁也没有心情看落日。
陶安感觉到身旁的陆修承身上弥漫着伤感,他看了看陆修承,陆修承很快恢复正常,好像刚才他身上的伤感是陶安的错觉。
陶安收回视线,开始洗碗。
因为装了鸡汤,碗虽然用烙馍擦过也还是有一点油腻,陶安掏了一抓草木灰一起洗,两个碗没一会功夫就洗好了。
洗好碗,陶安准备把山洞外晾晒的东西收进来,太阳落山了,山里晚上露水重,不收进来,东西会受潮。
陆修承拿起在陶安做饭时修的几支木箭,对陶安说道:“晚点再收,趁天还没黑,我们再去射一点蜂蜜块。”
陶安一向都听他的,“好。”
第33章又羞又囧
陆修承拿着弓箭和柴刀,陶安问道:“要拿什么东西装蜂蜜块吗?”
陆修承想了想:“把篮子拿上吧。”
陶安拎起篮子,“好。”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一颗龙珠吞入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文已写完,全文存稿发)每一本女频重生觉醒文里,都有一位对照组大学生穿越女,她们恶毒,她们无知,她们浅薄,她们用自己凄凉悲惨的人生映衬了重生大女主的幸福美满。看文的女大学生叶菁菁忍不住留言当代大学生只是清澈的愚蠢,不是下降头智障啊!大可不必如此污名化女大学生群体。然后她眼前一黑,再睁开眼,她穿了。年代文原主暗恋表姐夫,使用卑劣手段拆散夫妻,小三上位,辅助丈夫获得事业成功,培养两位大佬继子,窃取了表姐的美满人生。结果表姐觉醒重生,拳打小三,保卫家庭,收获幸福事业与真爱家庭。原主凄凉入狱,悲惨一生。叶菁菁滚出,爱丁堡才把老黄瓜当成宝。姐要躺平,也是躺在八块腹肌的鲜嫩美男身上。某人低头看自己,难道还要先练腹肌?叶菁菁起开。这可是1977年,恢复高考的1977年。姐先把纺织厂的临时工小姐妹们带进大学再说。结果,一不小心,她带出了一群大佬。再一不小心,她自己也成了位大佬。注可以入坑了,写完了,正文100w字,不用担心我鸽了。嗯,依旧是主事业线,比起爱情亲情,本文着重刻画的是友情,女孩子之间的友情。我爱这群鲜花一样灿烂的姑娘。魔蝎小说...
...
满京城皆知,恭亲王家的小郡主萧婧华痴恋陆家陆埕,那般张扬的主儿到了陆埕跟前,乖得像只无害的兔子。哪怕陆埕办公归来,带回一女子,风流韵事传遍了整座京城,只要他一句解释,萧婧华仍对他痴心不悔,一片真情。直到那夜,那女子缠绵病榻,送来一封血书,萧婧华第一次见到陆埕向来清冷的面上露出慌乱的神情。她含着泪命令陆埕不准走。可他却冷漠地道了声人命关天,毫不犹豫转身离去。丝毫不曾忆起,那日,是她母妃的忌日。萧婧华眼里的光倏然破碎。终于明白,她付出十年的真心,在陆埕眼里不值一提。伤心绝望后,萧婧华擦干眼泪,幡然醒悟。她是整个皇室捧在手心里的明珠,是金尊玉贵的琅华郡主。一个男人而已,扔就扔了。魔蝎小说...
黄尚又失恋了,从15岁开始的初恋,到24岁亲眼看到女朋友上了老总的车,每年一次,已经连续失恋十次了,而且每次都是被甩的那个。也许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一款电影世界十连抽系统从天而降,正中他的眉心。每次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