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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
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
说完,视线一转看向坐在程方秋旁边的程晓花,颇为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晓花都要嫁人了。”
提到这个话题,平时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话都不知道怎么接,还是常春兰哈哈一笑,“可不是嘛,那户人家也是个大方的,说要给咱家一台缝纫机呢。”
说到这儿,常春兰眉眼间皆是愉悦,乡下不比其他地方,他们又都是普通人家,三转一响能有其一就非常不错了,他们原本也没要求个什么,但男方主动加了缝纫机,那就代表着他们看重晓花,是件天大的好事。
“那多好啊,以后做衣服都不用自己一针一线缝了。”
丁夕梅真心为他们高兴,眸光都跟着一亮。
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十里八村有缝纫机的就那么几家,多有面啊!
说这话多多少少都有些炫耀的意味,常春兰不好意思再绕着这个话题说,余光瞥见安安静静摘豆角的程方秋,开口道。
“秋秋也该抓紧了,你晓花妹妹比你小两岁可都要结婚了,要是村里没你喜欢的,伯母帮你去我娘家那边物色物色?”
闻言,程方秋一愣,她正想着周应淮的事情,心思根本就没在这儿,乍然听到大伯母的热心发言,吓得手中的豆角都掉在了地上。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想给她介绍对象啊?
“谢谢大伯母,不用了,我不急。”
程方秋干笑两声,用脚尖偷偷戳了戳丁夕梅的鞋底,在对方看过来后,就立马挤眉弄眼的提醒她帮自己解围。
看着闺女这抵触的模样,丁夕梅哭笑不得,连忙出声转移了话题:“别管她,对了,我记得晓花明天是不是要去县城挑布料?”
“对,明天一大早就去。”
常春兰成功被带偏了注意力。
“能不能帮我带一斤肉?上次周同志帮了我闺女,我说要请他来家里吃顿饭,结果一直没找到机会。”
这个事她本来就想去拜托常春兰,结果她先上门来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说出来。
常春兰大手一挥:“我还以为啥事呢,包在我们身上。”
她说完,那边程晓花却插嘴道:“让秋秋姐跟我一起进城吧?她眼光好,我想她帮我掌掌眼。”
“哟,还不相信你老娘我的眼光了?”
常春兰没好气地白了程晓花一眼,但是嘴上这么说,下一秒却问起了丁夕梅的意见:“弟妹,你看?”
丁夕梅倒是没什么意见,便看向了程方秋,“秋秋你想不想去?”
去县城?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去过县城呢,而且明天是休息日,那沈希莲肯定更缠着周应淮了,既然很大概率接触不到他,她待在家里无聊,还不如去县城逛逛。
思及此,程方秋微微一笑点了头:“去!”
“那你们两姐妹一起去得了,都去过县城认识路,走不丢,我明天正好去自留地除草。”
常春兰一锤定音。
于是第二天,程方秋起了个大早,好好洗漱打扮了一番,等程晓花过来汇合后,就出发了。
从村里进城一趟属实不容易,要先走到位于公社的候车点,然后再坐一两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县城的车站。
村里去候车点的距离不算近,上次坐在周应淮的后座还没有特别的感受,现在自己走起来,才知道什么叫做对脚底的折磨,她穿的是农村常见的布鞋,鞋底很薄,要是不小心踩到尖锐的石子,那滋味比指压板还难受。
唯一值得安慰的便是这一大清早不是很热,身上并没有出很多汗,不然程方秋都想打道回府了。
两人有说有笑,消磨了很多时间,不知不觉中就到了目的地。
公社下面几个村子的村民都在这儿乘车,一到休息日这儿都挤满了人,但是大巴就那么几辆,要是没挤上去,错过了,那就只能再等下一班了,可下一班谁知道什么时候来?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有可能。
今天算她们运气好,她们到的时候一辆大巴刚停下没多久。
显然程晓花最近进城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她直接一把抓住还呆愣着要慢慢排队的程方秋见缝插针从角落里挤上了车。
得亏她们两人都身材纤细,不然还真的挤不上去。
车上还有几个空位,程晓花眼疾手快地推着程方秋在一处空位上坐下,她则在后面的另一处空位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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