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娘喜欢做皇后,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喜欢站在人群中被仰望。
她的那些权谋之术在爹眼里都不能称之为手段,但看得出来娘自己却乐在其中,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绝无嘲讽之意——
不止她,包括爹,包括我,我们所有的人难道不都是在自己的认知水平里完成逻辑自洽?
自己圆满了,世界就圆满。
所以我身为大周朝皇帝的唯一继承人,已经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简单的把事情定义成对与错,黑与白。
尽管爹的许多做法我并不能完全认同,可我明白,我终将会成为他,一个合格的帝王。
想起大伯的付出,想起禹北天灾时百姓们易子而食的惨烈,想起一块小小的番薯给万千百姓带来的福祉,我知道我有我的使命与责任。
而我,不再逃避这份责任。
太初五年,十七岁的周锦钰越来越适应宫中的生活,亦更加适应了自己皇太子的身份。
这日清晨,周锦钰早早起来洗漱,准备一会儿去养心殿给父亲请安。
古人以孝治天下,按照规定,太子每日都应向皇帝请安,周锦钰自然也要遵守。
周一郎心疼儿子每日要早起,把早上的问安时间改成了五日一次,晚上请安时间则仍是睡觉前。
高敬上前为周锦钰梳发,从十一岁开始蓄发,如今周锦钰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头发散开时黑瀑布一样流泄而下,小头发十分顺滑柔亮。
周锦钰知道自己头发能这么好,全拜自家老爹所赐,尴尬无比的童子头硬生生被逼着留到了十一岁才准他蓄发。
能被周一郎留在太子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能之辈,俱都接受过严格训练,而高敬作为太子身边的贴身内侍,照顾太子起居,接受的训练只会比旁人更严苛。
他在梳头房不知道练习了多久,才能有资格动太子的头发,东宫光用于为太子梳发的梳子就有几十把之多,大大小小,各种形状,各种材质,各种疏密。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俱都价值连城,百犀梳、千年黄杨木梳、象牙梳应有尽有。
享受着最顶级的荣华富贵还要指责自己爹奢侈那就太矫情了,周锦钰没有那么白眼狼,也没那么虚伪,只是觉得自己不做出点儿贡献回报供养,有点儿说不过去。
“殿下的头发养得真好,缎面儿似的溜光水滑。”
周锦钰心想能不好吗?
每次被保养头发简直就是个大工程,抹了洗,洗了抹,抹完又洗,来回折腾,等彻底洗干净了,还要用棉布一点点擦干,擦干还要梳,梳完还要按摩头皮……
老天,女人都没这么麻烦,爹他自己怕老,愿意这么折腾就折腾,可自己才十七,他才十七呀,年轻就是资本好不好。
用不着这么麻烦,自己的资本也够豁豁,可有一种需要叫你爹觉得你需要。
高敬只简单在周锦钰在头顶挽了个高髻,用羊脂白玉簪固定住,因为还不到束发的年纪,后面的头发自然披散下来。
非正式场合需要,周锦钰不喜欢搞太繁复的发式,他其实更喜欢现代人的利落短发,哪像现在,洗个头发都是个大工程。
梳完头,高敬又服侍他穿戴整齐,周锦钰这才出了东宫。
简介被癌症亲妈以死相逼要彩礼做手术的叶清晚,为了不背负上逼死亲妈的罪名,在医院随手拉了个帅气的男人结婚。婚后,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公是普通的上班族,却不想自己在卖出好莱坞版影视版权,成为顶级作家功成名就时,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找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结果,在好莱坞电影上映取得巨大成功,自己作为电影的编剧和原作者,参加颁奖仪式拿奖的时候,给她颁奖的顶级豪门家主,竟然是她的老公!...
唐宓手握空间刚要走上人生巅峰,却不想一睁开居然穿到了古代ampampbrampampgt 被负心汉退婚父亲重病还有个残废的哥哥ampampbrampampgt 她不想认命,只能埋头干,发家致富!ampampbrampampgt 做生意买铺面买良田,日子过的美滋滋...
长生修仙我,苟着无敌...
...
现代小说作家宋予归一朝穿越,爹娘过世,恶毒姨母将他入赘给了城里屠户家的小哥儿。但准备退婚时才发现,要退婚的人是刚刚看到的心动男嘉宾。什么退婚他明明是来商量婚事的!于是就这么开开心心的将自己入赘,开启甜甜的婚后生活,赚钱考科举日子越过越好。本来只想考个秀才傍身,谁曾想最后居然成为了状元郎!最后还成了首辅!魔蝎小说...
适者生存,惹我者淘汰!在末世摸爬滚打四年,最终死在未婚夫婿手中,魂穿到原主身体里的温情,决心让她逆风翻盘,花着白莲花拱手相赠的银票,在末世开始前疯狂囤物资。末世开始那日,便是她走上人生巅峰,报仇雪恨的好日子。温情坐在台阶上,一边哼着好日子,一边看前世的渣男贱女,被饿鬼追的四处乱窜,那叫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