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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现在他很自由,无拘无束。
他以天地为席,日月为伴,驰骋万里山河,游遍万水千山。
林非鹤忽然想起刘哥提到的那个小男生。
他还记得那双浅棕色的眼眸,干净透亮,不惨一丝杂质。
带着未步入社会懵懂无知,安静跟在他们的身后,就像一只误入丛林的小鹿。
林非鹤哂笑自己,脑子里尽是废料,视觉动物,看到出挑的人记忆难免深刻。
桃花债,他欠不起。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
这里夜幕未退,昨晚的狂风走石在即将步入天光时,销声匿迹。
嗡——
林非鹤发觉是手机在响,慢悠悠走到床边,拿起来看——是刘哥。
他接过,打开免提。
“小林,你在哪儿?”
听着刘哥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焦急,他心里重视起来,“在旅店,没走,怎么了?”
“那就好!”
听到想听的,刘哥声音都提高了八度,然后又叹了一下气,估计在林非鹤面前还要假模假式扇自己嘴巴,“昨天我不是跟你提了那个小孩在找你吗……我就跟他说了你在西藏,谁能想到今早就要坐飞机赶来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这也不怪刘哥,他是一副热心肠,平时说话大大咧咧,没有心眼。
林非鹤往后抓了一把头发,露出额头,戴上发带,“算了,是我当时没说明白。”
他不是遇事就躲的性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才是他的常规操作。
况且话留三分,有些事情没去挑明最好,还有回旋的余地。
“那行,这件事是我的锅,我先收拾收拾,然后去你们旅馆给他订个房间,再去机场接他。”
“知道了。”
电话撂了,林非鹤反倒忧虑了起来。
请神容易送神难,刘哥这是直接给他丢了个炸弹。
他脱掉睡衣,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精壮而不夸张,小麦色的皮肤和凌厉大方的五官结合,是一种直观的野性的酷帅。
转身去浴室收拾一下。
林非鹤没管那么多,他的行程还是要继续的,他不会在这停留很久。
洗漱完,他外面穿上黑色冲锋衣,带上背包和车钥匙,打算去看日出。
昨天他就踩好了点,南山公园小径可以走进去。
到的时候人还不少。
他跟着人流一起攀爬,一群互不相识人说说笑笑追赶太阳。
走到半途隐隐有微光从地平线悬起。
光线刺破暗夜,天上漂浮着的白云显露了身影。
太阳夹在山峦之间,金光遍布山野河流,天上是仙境,地下是人间。
步行到山顶,还能看到太阳运动的轨迹,也不算错过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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