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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宋初一,上辈子是个悍匪。
手里攥著多少大案我自己都记不清,局子跟自家后院似的,几进几出,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
后来仇家凑了十一辆大卡车,在十字路口把我送走了。
再睁眼,我躺在一间漏雨的土坯房里,变成了一个十五六岁的黄毛丫头。
清溪村,穷得连狗路过都要摇著头走。
我琢磨著来都来了,总不能饿死。
把村里几个游手好閒的年轻人叫过来:“跟我干。”
有人不服。
我当著他们的面,一拳锤断了旁边一棵成人腰粗的老槐树。
鸦雀无声。
从那以后,我是大姐。
劫富济贫,专挑为富不仁的下手。
我对外都说“小打小闹,混口饭吃”
,但在外人眼里,这股势力都快赶上一方郡守了。
朝廷派了几拨人来剿,没一个啃得动。
据说御书房里,皇帝拍了桌子。
最后点了一员將。
当朝丞相,沈砚之。
说到这位丞相,那是个传奇。
当年封狼居胥,打得北狄哭爹喊娘,本朝第一战神。
结果为了娶心爱的姑娘,弃武从文,转头考了个文状元。
几年功夫,官拜丞相。
朝堂第一人。
而且长得貌比潘安,偏偏后院里除了夫人没第二个女人,一双儿女当眼珠子疼。
皇帝点他出山的时候,满朝文武都惊了——剿个匪而已,至於请这尊大佛?
沈砚之领兵到寨前那天,我扛著狼牙棒就出去了。
兄弟们乌泱泱跟在身后,我站最中间。
对面高头大马上,那位传说中的丞相一身戎装,威风凛凛。
然后他看见了我的脸。
整个人在马上明显一震。
我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余光扫见旁边河水的倒影,忽然愣住了。
水里那张脸。
和我对面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脑子里忽然炸开一个声音。
那是原主爹娘临死前拉著她的手说的话。
“初一,你不是我们亲生的……当年我们抱你回来的时候,你身上裹著一块锦缎,那是大户人家才用得起的料子……”
“你的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我猛地抬头,再次看向对面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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