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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真是气急了,遭到男人的挑衅之后下手就没轻没重的,用鞭子将人抽得皮开肉绽,连脸都不小心伤了。
气急之下本不想管对方的死活,半夜却又后悔了,偷偷跑去给人处理伤口。
用的是最好的金疮药,所以留下的疤痕并不明显,尤其是脸上这道,不仔细看的话完全看不出来。
可如今,哪怕是那些斑驳的丑陋伤疤也没能完全将这道疤给覆盖。
依稀可辨。
而这道陈年旧伤就像是老天爷给他的报应,隔着数年的光阴鞭打在了他心口,每一鞭都剜去一层皮肉。
太疼了。
宴封却不知心中所想,也并不在意,再次拂开他的手:“公子请自重。”
李未骋非但没有将这句话听进去,反倒从身后紧紧将他抱住,力气太大了,宴封被他撞得往后趔趄几步,李未骋双臂紧箍,托住他的腰,才不至于让两人一起摔进雪地里。
“自重?”
从前他总是处于被动的位置,如今他只想先发制人,只想紧紧将这个人抓在手心。
他双手环住男人的后颈,强迫他弯下腰,恶狠狠地吻了过去,“事到如今,摄政王说这句话难道不觉得可笑吗,当初一次次强i要朕的时候为何不说?”
“王爷,你与我,该做的不该做的所有事情都已做了个遍,如今要朕自重,未免太晚了些。”
宴封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因为这句话露出一丝裂纹,虽然只有很短的一瞬,却被李未骋敏锐地捕捉到,他掰住男人的下巴,以极强硬的态度撬i开对方的唇i齿,吻得更深,鼻息间已经闻不到那股熟悉的檀香味,取而代之的是很重的苦味。
虽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味道,李未骋却同样沉湎其中。
只要是这个人,便什么样都好。
掉在脚边的伞被踢到一边,雪花落满两人的肩头,李未骋紧紧搂着男人,一遍又一遍地吻他,就像是溺水后睁眼的人,从生死中刚挣扎出来,本能地攀住眼前的所能抓住的一切,试图为自己寻求生机。
而宴封就是那块救他免于溺亡的浮木,是那一线生机。
他寻了五年,求了五年,疯了五年。
终于还是找到了。
老天垂怜。
得知男人可能还活着的消息之后,李未骋一时半刻都等不了,连夜就往这儿赶了,只是三水镇距离皇城太远了,这一路哪怕日夜兼程,跑死了好几匹马,也依旧花了十多天的时间。
十来天对于平时的李未骋来说算不上太漫长的一段时间,可因为心里存着希望,每一刻就被无限的拉长,他心急如焚,恨不得下一瞬便已经到了三水镇。
万一那个人又走了呢。
万一中途出了什么变故呢。
万一跟着那人的暗卫被发现了,吓到对方了呢……
一路山遥遥水迢迢,李未骋的神经始终紧绷着,一刻也不敢松懈。
直到亲眼看到那人。
漫天的大雪中,人影憧憧,李未骋失了魂似的杵在雪地里,看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同孩子们说笑,又一步步慢慢地朝自己走来,多年未见,这个人依旧风姿卓越,灵眸艳绝,只是太瘦了些。
太瘦了。
得养回来。
两人之间的距离不断拉近,李未骋不知落去了哪里的魂魄便也随之一点一点地被往回捞了回来。
等到终于触碰到这个人,他好像才跟着活了过来。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这个人连他的梦都不肯入,他只能靠着自己的记忆,一遍遍地回忆这个人的一举一动,不怒自威的一睨眼,冬日的院子晒着太阳时微微眯起的眼角,左眼皮上那颗近乎妖冶的小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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