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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属于白颜夕的那一部分,只在东方晓的记忆里,我拥过五年零十天的幸福。
那是一段意外得来的幸福,幸福得令我愿意就此死去。
想起那一日在街头与迦斯重逢,我是如此的欢天喜地,也许那时的我以为,再重逢就可以那样过一辈子。
却原来,不争朝夕不弃不离的只有我自己吗?
那一日,明明他就站在我的面前,我却感觉与他相隔了万水千山。
他是宗教裁判所的大祭司,我是所谓的魔界女王,这就是咫尺天涯的定义吗?明明近在眼前,却不能触及,无法拥远。
所以,即使近在眼前,也依然远在天涯。
“想不想变回原来的样子?”
洛特的声音忽然低低地响起。
“嗯?”
我微微讶异地看向洛特,当初我在酒吧问他的时候,他不是顾左右而言其他,不肯正面回答吗?
“想不想变回原来的样子?”
湛蓝色的眼睛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你不是说如果没有我,你的心会碎掉吗?”
缓缓抬手,我轻轻按在他的胸口,拿他说过的话来治他。
湛蓝色的眼睛望着我,一眨也不眨。
我忽然有些心慌,笑得有些尴尬,正在我想收回手的时候,洛特忽然抬手作捧心状,握住我的手覆在胸口,一脸深情脉脉地看着我:“如果你觉得幸福,那么我的心即使碎成渣,也是无所谓的。”
我忍不住“扑哧”
一下笑了起来。
洛特哀怨地看着我一眼:“无情的女人。”
我乐不可支地拍了拍他的脑袋,刚刚因为不能动弹的原因被他抱在怀里,现在正好可以轻而易举拍他的脑袋,要知道他的个头,平常我只能仰着头看他。
“咦?你能动了?”
洛特瞪我,作势要扔我下来。
我大叫一声,无尾熊一般抱住他的脖子:“我可是伤员……”
“不是已经被小白治好了吗?”
洛特扬了扬眉。
“我脚疼。”
“下来。”
“洛特!”
我冷不丁大叫。
“在。”
洛特条件反射地回答。
“背我。”
“是!”
那一日,他说,我以血为誓,从今日起,只效忠于你;他说,我以血为誓,将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他告诉我,我就在你的身旁,需要的时候叫我的名字,我就会出现。
不管他接近我的目的是什么,他对我的好,勿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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