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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汤姆逊立刻收敛了苦涩,眼中燃起一丝希望的火苗,身体微微前倾,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態。
“愿闻其详!”
他早就觉得这位名叫爱德华的年轻人並非一般人。
除了精通算数,还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现在好像对商业也有一定的了解。
“既然银丝工坊企图用轻纱垄断服装业,应对方法也很简单。”
爱德华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
“用丝绸打败轻纱就行了。”
“这……”
汤姆逊一听,愣了足有两秒。
隨即,压抑不住嘴角般开怀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了什么滑稽的笑话。
是啊,用丝绸就好了啊,那毕竟是比轻纱还要珍贵,材质与轻纱相比都要更加上乘的面料。
而且其价格更是贵得惊人,和香辛料並称流动的黄金。
可谁不知道这个道理呢?
说起来简单,但却有个最为困难的现实——
“没有丝绸,对吗?”
爱德华抢仿佛能看穿他的心思,率先说出了这个现实。
闻言,汤姆逊收敛了笑容,看爱德华胸有成竹的样子,心臟猛地一抽,莫非——
“我有办法搞定丝绸。”
爱德华语气篤定地说。
迷宫魔物·白丝蜘蛛。
当初在翻看《魔药与魔法》的时候,有介绍过这种有趣的魔物。
白丝蜘蛛,全身为白色,是一种很笨拙的迷宫魔物,本身有剧毒,毒液可以当作某种毒药的素材。
而说它笨拙,是因为它和寻常的蜘蛛不一样——它吐出的蛛丝非常容易破碎,根本没办法织出像样的蛛网,也就没办法捕获猎物。
所以白丝蜘蛛只吃草和树叶,蛛丝逐渐失去作为武器的特质,转而成为一种储备粮食。
没错,白丝蜘蛛丝是可以食用的,甚至还带有药效。
但在爱德华看来,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在於书上是这么描述这些蛛丝的——白丝蜘蛛的蛛丝异常柔顺,滑若流水,触感几可媲美丝绸,可惜质地极脆,难堪大用,终成鸡肋。
不少学者企图用白丝蜘蛛的蛛丝当做材料,研究出一种能够代替蚕丝的纤维,可惜无人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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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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