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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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蹭吃就算了怎么还蹭住啊(第1页)

姜安生都不好开口说,真正歷史上,他俩確实都断子绝孙了。

一个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光了子女,一个则是孙子一脉被秦军斩尽杀绝,全都后继无人。

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当然了,他自己大概率也要断子绝孙。

有了妻子,有了儿女,便相当於有了软肋,他陪嬴政走这一路,必定腥风血雨,容易祸及家人,他才不要造这种孽。

三个要断子绝孙的人,一时相顾无言。

阿月一进来,就看到一大一中一小,三个人坐在小板凳上作沉思状,似在思考什么人生难题。

她走过来,拎起手里的猪蹄和猪脑袋,晃了晃,“小东家,您要的肉我拿回来了。”

姜安生回过神来,起身同她道,“送去厨房吧。”

两人朝著厨房走去,赵偃也连忙起身,挨著阿月边走边道,“今天的晚饭吃什么啊?”

阿月脆生生道:“小东家说要熬猪蹄汤,然后做卤猪头肉。”

赵偃皱了皱脸,“猪蹄和猪头肉?那不都是下人才吃的腌臢货吗?”

阿月把猪头重重地放在案板上,回头瞧他,面上瞧不出喜怒,“那我给你煮粟米粥喝?”

赵偃轻咳一声:“好啊。”

阿月转身去煮粥,姜安生指挥著赵掌柜熬猪蹄,做滷料,见两人都在忙活,赵偃站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我能干点啥?”

姜安生刚想开口让他出去歇著,便听阿月道,“你去柴房抱两捧柴火吧。”

赵偃屁顛顛地去了。

姜安生转头仔细瞧了瞧阿月。

怎么感觉他们三人中食物链的顶端是阿月呢,使唤起王族公子都不带含糊的。

难道阿月的粉色名字,意味著超级大胆?

感觉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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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他继续看著赵掌柜收拾猪头。

灶前,阿月微微低下头,淘洗著手中的粟米,耳根悄然红了红。

……

晚饭是红烧猪蹄配黄米,猪蹄被剁成块,熬得肉质软糯又厚实,一口咬下去几乎要在嘴里化了一般。

浓郁的酱香味儿更是將贪馋的味蕾给餵饱,就著黄米饭,压在胃里全是实货。

嬴政岁数太小,不能吃太油腻,只给他了一点猪软肉尝鲜,反倒是原本坚决不肯吃猪蹄的赵偃,啃得那叫一个嘴角流油,满脸幸福。

古时的炭火贵,柴火也只有秋冬季节才能进山砍伐,寻常人家哪里肯为了熬猪蹄浪费那么多的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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