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早登上月球的人第一章贝德福德先生在林姆尼港结识卡沃尔先生
banner"
>
意大利南部的天空一片蔚蓝,我坐在阴凉的葡萄藤下写作,忽然惊讶地意识到,我参与卡沃尔先生的奇妙探险,实在非常意外,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其他人。
我被卷入其中的时候,原以为自己绝不会再经历烦心事。
我去林姆尼港[1],是因为我认为那里是世界上最平静的地方。
“无论如何,我总能在这儿得到安宁,还能找到工作的机会!”
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结果,我就写出了这本书,还真应了那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也许可以在这里交代一下,我做生意本来好好的,可就在最近突然赔了本。
眼下我身处这么好的环境,再提及当初山穷水尽的窘境,确实有些过分。
我甚至可以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以前混得那么惨,完全是自找的。
我在某些方面的确有些本事,却不是做生意的料。
但那时我还很年轻,心气儿高得很,干过不少荒唐事,还以我自己的办事能力为傲。
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年轻,但种种经历已经从我的思想中抹去了青春的痕迹。
至于那些经历是否让我吃一堑长一智,则是一个更值得怀疑的问题。
在此没有必要详细描述我都做了哪些投机买卖,才导致我来到肯特郡的林姆尼港。
如今,即使是普通的商业交易,也会蒙上一层浓重的冒险色彩,而我做的生意需要冒很大的风险。
在这些事情上,总会有一定的付出和收获,而不管我情不情愿,到最后,我却只有付出而没有收获。
即使我已失去了所有,一个爱找碴儿的债主照样觉得不该放过我。
也许你也碰到过这种狠心的人,并且吃过苦头,也许你不曾深受其害,反正他对我一点儿情分也不讲。
最后,我觉得我只剩下写剧本这一条路可走了,不然就只能去做文员。
我这人想象力丰富,品位又相当不赖,我打算好好搏一搏,绝不向命运低头。
曾几何时,除了相信我能在商界干出点儿名堂,我一直都认为我可以写出一部非常好的剧本。
我相信这种想法并不稀奇。
我知道,除了合法的商业交易,没有多少职业能拥有这么大的潜力,而这很可能使我产生了偏见。
我确实已经习惯把这部尚未写出的剧本当成一条方便的退路,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我果然还是穷得叮当响,也是时候选择这条路了。
于是,我开始动笔。
起初我以为只要十天就能完成,但我很快发现,写剧本所用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所以我需要一个临时住处,于是,我来到了林姆尼港。
能找到那间小平房,还真是我走运。
我签了三年的租约,添置了几件家具,而且,我在创作剧本期间都是自己做饭。
我的厨艺能叫比顿太太[2]惊掉下巴。
然而,你也知道,自己做饭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我有一个咖啡壶和两个炖锅,一个用来煮鸡蛋,另一个烧土豆,还有一个煎香肠和熏肉用的平底锅。
这些用具都挺简单的,却能让我过得十分舒坦。
人总不能一天到晚讲排场,简朴倒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此外,我还赊账买了一桶十八加仑[3]的啤酒,而且每天都有一位可靠的面包师前来。
这样的生活也许不是古希腊锡巴里斯城[4]的奢靡风格,但我过过更苦的日子。
关于穿书反派崽崽求喂养苏娇娘穿书了,穿成古早虐文里病娇偏执又心狠手辣大反派他娘。书里大反派是恶名昭彰杀人如麻又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因偏执属性,将女主打断腿塞到小黑屋强迫挖心挖肝挖眼睛剖肚子,最终落的惨死乱葬岗,尸体被野狗分食。此时,偏执大太监还是一个白白嫩嫩的黑心糯米小团子,五肢齐全,看见她的时候奶声奶气叫娘。不就是改造娃娃吗?简单!顺便种种田,养养鸡,日子过得恣意,谁料书里大反派那个早死的爹,回来了!...
...
仙武纪元,三月三。在掌门的不懈努力之下,青云道宗终于迎来了第八位弟子叶平。为了能让叶平留下,也为了能够得到叶平的尊重,宗门上下用尽各种手段哄骗。吹嘘自己是绝世剑道天才,绝世修行天才,绝世炼丹天才,绝世炼器天才,绝世占卜天才,绝世阵法天才,绝世鉴宝天才,绝世气运之子。而且为了维持天才形象,更是一通乱教。随便划一道剑痕就让叶平领悟绝世剑意。随便拿出个大锅就让叶平炼出极品丹药。随便拿出一枚铜钱就让叶平算出绝世天机。本只是希望叶平能够晚点发现真相,多在宗门待一待。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个新来的小师弟居然真学会了。本书又名修仙真的好难啊,这个小师弟貌似有点强,如何能让小师弟相信我们都是理论派?,这不是有手就行,只要你们敢说我就敢做,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才,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以为叶平是废柴?...
白婉清是个工作狂,勤勤恳恳上班,终于攒够了房子的首付,谁知道还没开始好好的享受生活,就不行一命呜呼。再睁眼,她穿进一部年代文里,成了文里最不起眼的恶毒女配,根据原文来看,她最终并没有落得好下场。为了保住小命,白婉清决定做点什么...
成为法师很难?掌握魔法的人万中无一?肝就完事!小火球术火球术大火球术爆裂火球术连环火球术陨星火球术大日核爆术!一发究极火球术,让幽暗地域的神灵感受太阳的光辉与炙热,让烈日的光辉照亮地底世界!见习学徒,法师学徒,见习法师,法师,大法师,传奇法师,圣法师法神!成为那只存在于传说中,凌驾于神灵与规则之上的无上法神!...
我叫方小悦,是一名青年钳工!可我现在很慌,我突然穿越了,出现在战场上,骑着瘦小的掉毛劣马,穿着破烂青铜甲,手持破长枪,身后是一千老弱病残以及看上去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的联军。对面数百米外,一名手持方天画戟,骑着血红大马的彪形壮汉,带着三千精骑,正在大声喧哗嘲笑。一个叫袁绍的家伙,回头问曰吕布小儿甚是嚣张,谁敢出战?那个叫王匡的老头便举手应道我有大将方悦!可胜吕布小儿!下一刻,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机械音降临三国小位面成功,宿主身体开始数据化我该怎么办啊!不知道谁捅了我胯下的劣马一下,我朝着吕布狂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