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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边走边想,不知旁边的人也在思考。
今天的阳光实在很好,透过路边的枯树枝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块块光斑。
光亮中奚俞的睫毛又长又翘,乌黑一排,随着主人的走路的身形微微颤动,像是振翅欲飞的蝴蝶。
这个落后的地方很少能看到这么精致漂亮的人。
大胡子低头看了看裹得严实的少年那双露在外面姣好的眼睛,琢磨了一会,终是忍不住开口问:
“这零件…你昨天不会真的跑去陪酒了吧?”
奚俞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个大半夜,他是身穿过来的,当时他正打完世界赛的最后一场决赛,他所在的战队都去酒店庆祝了,但他因为有事就先回了训练基地。
谁知道在半路就被一辆逆行的大卡车给撞了…
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醒来居然不在医院,而是在酒馆门口。
酒馆的守门人是个心怀不正的老头。
当时奚俞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
那个老头出门倒垃圾的的时候捡到了他。
看他长得好看,又孤家寡人一个,于是装作好心收留了他,事实上是想找个机会趁他没有防备把他转手卖给这里的人口贩子大赚一笔。
但第二天这个老头就因为之前赌钱赢得太多被人骗去喝酒的时候被打死在深巷里了。
——这一切都是后来奚俞拼拼凑凑才发现的真相。
自那之后他就吸取了教训,平日里既不露脸,也不露财。
因为之前收留他的时老头和酒馆中其他人说奚俞是他远方的侄子特地来投靠他,所以他死后奚俞就干脆先用这个身份继续留在的喀莱青,在酒馆当守门人混口饭吃。
不过大胡子见过一次奚俞真正的样子,他可不信秦老三那糟老头子会有一位这么漂亮的侄子。
但他也懒得管闲事,在这里的每个人只需要关心好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就行,别人的事情最好少关心为妙。
只是奚俞实在很漂亮。
所以得知酒馆中有人劝他可以去酒馆陪酒赚钱的时候,他曾经不咸不淡的提醒过他那不是什么赚钱的好路子,毕竟像他这样的漂亮孩子,如果没有自保能力在这样的地方如果被人发现过于美貌可不是一件好事。
“…不是。”
奚俞昧着良心说。
这几天他们酒馆中来了两个很大方的客人,穿着样式不大像本地人。
两人自称过来做生意,花钱如流水,不但爱玩,还非常爱赌。
即使次次逢赌必输也痴心不改,天天上门给酒馆送钱。
这几日因为有这两位客人的慷慨解囊,酒馆几天的时间已经赚够了平日里好几个月的营业额。
用酒馆调酒师栓哥的话来说,就是有钱,且抽风。
不过这些都和奚俞没什么关系,对他们这种酒馆中没什么存在感的小喽啰来说,这两位客人最大非的优点在于小费给的非常大方,一次小费就够他们半个月的工资了。
所以这几日每晚想要去那两位客人身边陪酒的人,简直比喀莱青大街上的乞丐还要多。
这么阔绰的客人在喀莱青确实不多。
所以一传十十传百,这几天连街上卖菜的大婶都知道了这事,纷纷打听该如何混进酒馆中去勾搭这两个人,也难怪大胡子会多想。
奚俞倒没有去陪酒。
穿越之前,他是个专业打电竞的职业选手。
虽然眼下这门手艺已经废了,但他曾经至少是个技术党,靠着一门手艺活着,怎么也不能沦落到去卖身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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