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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健的儿子阿元,是罗家唯一的男孩。
在长健的教育下,罗维元五岁就能独立看管羊群,八岁就在麦田中割麦,十岁就能成夜在玉米地里浇水到天亮。
村里人们对于罗维元这般表现,连连竖起了大拇指:“这小子!
好力气!”
长健有时候也想,假如父母没有生下二哥,或是放弃了二哥,那么也许这个家的情况就会好很多。
父母不必因为长乐的病情而一次次掏空积蓄,也不会因愧疚而对阿初那样偏爱,更不会忽视掉他和他的优秀的儿子。
可惜新世纪来临,人们渐渐不再开始比拼谁家的孩子好力气,谁家的庄稼种得好,偏偏比的是谁家的孩子成绩高,谁家的孩子考得好。
大家将成绩和未来之间划上等号,用一次次的考试成绩,将一群孩子三六九分。
在村里拔尖儿的,当属侄女儿罗初。
每每罗初带回奖状来,罗三丰老夫妇就笑得合不拢嘴,还大肆买东买西庆祝,把个罗初当宝贝一样扛在肩上逢人就炫耀。
阿元彻夜不眠地看水回来,老两口只是淡淡问一句,连口热饭也懒得做。
长健感到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但也无可奈何。
他倒是想过,要是二哥能把孩子接走,父母岂不是一门心思就放在阿元身上了么?可惜二哥提过好几次,父母总也不同意。
阿初就像是他们心头上的肉,碰不得。
前年,他抽空去看过二哥的生活——被父母断掉经济来源的二哥两口子,挤在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锅碗瓢盆就立在床头,实在艰苦。
而此时长健已经通过自己辛苦劳作,翻修了自己房屋的墙壁,贴了新的天花板,买了新的火炉,炕上的棉花被是秦明月亲手缝的八斤大棉被,又软又香。
屋子里热气腾腾,十分温馨。
去时,二哥围着一个小小的火炉烧粥,一米八的大个子蜷缩起来,双眼紧盯着那蓝色幽弱的小火苗——他不愿再添一个煤球进去。
长健看了,实在可怜。
他一半是心疼,一半是命令似的说道:“哥!
你的身子,住这里怎么行?你跟我回家去!
爸妈说的都是气话,只要你服个软,和嫂子一起去认个错,咱们还是一家人和乐住着不好吗。”
罗长乐不为所动,依旧用木勺子搅动他那一锅糊里糊涂的粥。
这样清淡的粥,作早点来吃,长健都得泡上馍吃三碗才有力气。
实在难以想象这是他们两口子一顿的伙食。
罗长健又说道:“二哥,你不为你自己想,你也应该想一想阿初,你晓得阿初多想父母吗?你不能就把阿初一直留在父母那里养着吧!
——这老爹娘也不见得有那样精神一直养着她呀。”
这句话似乎是触动了罗长乐。
长乐将一锅粥端起来,道:“不仅是我不会回去,连阿初,我也要接回来。”
“哥,你这是铁了心的要离开我们!
你铁了心叫人家看我们兄弟不团结的笑话!”
长乐没有再搭这个问题的腔,他捧起锅子问长健喝不喝粥。
长健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掀开帘子走了。
他怨恨二哥不懂事,不团结!
要是二哥回家,兄弟俩一起出力气,何愁日子过不好呢?可偏偏二哥只听二嫂的话,要脱离了这个家去流浪!
长健从小和二哥一起长大,几乎到了无须讲话就知彼此心境的地步。
二哥身子不好,村里有人来欺负他,总是长健保护;长健脑子不好,学校里有了作业,总是二哥来替他做。
应该来说,他们兄弟间的感情是深刻而亲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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