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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一夜与林中狼群的惨烈搏斗,跟着萧吟前来的暗卫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顾景鸿忙了数个时辰给大家处理完了伤口,累得又骂了萧吟半个时辰,回屋一觉睡到了下午。
他起来时发现江遥也醒了,在药圃边帮小药童一起理药材,看到他走过来有点局促不安,目光还总往另一间屋子瞟,几番欲言又止。
“侯爷好得很。”
顾景鸿施施然坐下,“也就是差点被狼掏出内脏来,左臂差点摔骨折,眼睛看得更不清楚了而已。”
江遥:“……”
“他命大得很,你别瞎操心。”
顾景鸿心安理得地接过江遥给他倒的茶水,“倒是你,过来再给我搭搭脉。”
江遥难掩担忧地又望了望萧吟住的房间,道:“我没事了,多谢顾神医。”
顾景鸿搭了搭脉,确实没有什么问题,昨日他们找到江遥时这人昏迷不醒,其实主要是因为和狼群搏斗战脱力了,又饿又累才晕过去了,身上的伤口有是有,不过都不严重,加上江遥习惯了受伤,休息几个时辰便缓了过来,倒是萧吟彻底卧床不起了。
“你记住啊,别和他多说话。”
顾景鸿凑到江遥耳边轻声道,“这招叫欲擒故纵,你就得晾他几天,他才能意识到你的重要性,才会对你回心转意。”
江遥难以苟同,小声道:“可是侯爷以前也没有对我有什么意思……哪来的回心转意?”
“那你可就错了。”
顾景鸿戒备地看了眼萧吟屋外守着的暗卫,把声音压得更低,“萧吟要是对你没意思,他能千里迢迢跑我这儿来吗?”
“侯爷不是说来看病吗?”
“他哪有病!”
顾景鸿道,“在去找你之前,他好得很,根本没必要跑这一趟,他来了还扭扭捏捏地不说来意,直到听说你不见了才着急忙慌地去找你。”
江遥也觉得不敢相信,心里虽然有点不为人知的飘飘然,但面上却不显,道:“真的吗?侯爷真的……亲自去找我了?”
“是啊!”
顾景鸿义正辞严,“你是不知道他当时有多魂不守舍,劝都劝不回去,发现你在谷底,黑灯瞎火的他就跳下去了,还摔了一跤,遇到狼都不怕,硬着头皮往上冲把你从狼口中救下来,被狼抓了一爪子,半死不活的。”
思及萧吟伤得重,江遥又神情低落下去,道:“都怪我……”
“你以前不也救过他?”
顾景鸿道,“他救你是应该的,我说你这个人,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喜欢?”
江遥诚实道:“我不懂啊,从小到大就没有人告诉过我。
以前我看到江敛之会收美貌的少男少女在府中,对他们十分温柔,我曾经以为那就是喜欢,江敛之喜欢他们,他们对江敛之也笑语相迎,应当也是喜欢的。
可是江敛之玩一阵就会厌烦了,那些人就很少能再见到他,我想那好像又不是喜欢,如果真的喜欢他们,怎么可能会见都不见了呢?我不知道您说的喜欢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若是我喜欢一个东西,我一定会天天都想看到那个东西,恨不得时时戴在身上,绝不能弄丢,也不能弄脏,就像……就像阿煊以前送给我的那个护身符,我很喜欢,所以到哪里都藏在身上,每天都会拿出来看一遍。”
顾景鸿起初还觉得这人说不出什么东西来,因为他也觉得江遥什么都不懂,从小脑子里就被灌满了忠诚与服从,以为自己只是主人的一个物件,自己存在的意义就是让自己变得好用,不能被主人丢掉,没想到江遥能说出这么长一段话,虽然内容朴实无华,但听着……还挺像那么回事。
“这不就对了?”
顾景鸿拍拍他的肩,“所以你要让萧吟也这样喜欢你,每天都想看见你,害怕把你弄丢,怕你受伤,这样他一辈子都会在你身边,眼里心里都只有你一个人了。
他现在已经有这个苗头了,你努努力,肯定能成。”
江遥有点茫然,微微皱着眉思索了一下,道:“侯爷不可能会每天都想看见我,还害怕把我弄丢……”
“那你对萧吟是不是这种感觉?”
江遥耳根一红,点点头道:“是。”
“两情相悦才能在一起,所以你们两个的喜欢其实是一样的,你不要觉得他的喜欢好像就高贵一点。”
顾景鸿冷哼道,“你这样想,当年要是没有你,萧吟早就死得尸骨无存,还能有什么平昭侯当,王侯将相跌落云端不过一夜之间的事,谁比谁高贵了?再说我也是个普通百姓,但他,还有其他大人物还不是得求着我给他们治病,看我的脸色,我一点都不觉得他们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顾景鸿从小跟着师父生活在这世外桃源,自由自在惯了,又习得一手好医术,纵然身上无一官半职,可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都对他礼敬有加,但江遥却无法理解他这样的想法,在他的固有观念中,人就是分三六九等的,若是随便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会被狠狠责罚。
刚去江家时他还有点不懂事,江敛之犯的错推给他,他会心中不服地跟主人解释,但最后换来的是更严厉的惩罚,用血的教训告诉他不能有自己的喜好和想法,他就是为主子们活的,主子让他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主子说他错了那他就是错了。
渐渐地,他被打怕了,也被残酷的刑罚给磨平了所有性子,变得比任何人都听话顺从,每天像一只被主人牵着的傀儡一样机械地执行主人吩咐的任务,再也不敢说自己喜欢什么。
在他心里,萧吟和江敛之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生来高高在上,而他只能做匍匐在他们脚下的蝼蚁,为他们而活,也为他们而死,现在顾景鸿要让他明白他可以喜欢萧吟,萧吟也可以一样地喜欢他,他又如何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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