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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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二一章以智匹力(第1页)

天寒地冻的时节里,有一口温热的食物过喉入腹,就会令人产生极大的满足感。

但对于吸了小半肚子狼血的华雄而言,则是难受无比。

他死死的咬着牙根,面部狰狞无比。

配上满是猩红的嘴角和下巴,再傻大胆的人见了都会绕道避开。

他努力的遏制住想吐的冲动,不让狼血再度喷出来。

那是好不容易才咽进去的!

而且在寒冷的天气里,狼的躯体已经有些僵硬了,想喝狼血也没有了。

当然了,华雄也不想再销魂一次。

不过呢,他马上又要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刻骨铭心:吃狼肉!

生吃!

虽然他带了取火用的金燧和木燧。

在这个时代,人们在行军或外出打猎时,总会随身带有取火器。

《礼记·内则》有云:“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屦著綦。”

大儒郑玄注曰:“金燧,可取火于日。”

《淮南子·天文训》有云:“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

晴天时用金燧(实际上是一种凹面镜,因用金属制成,所以统称为“金燧”

,相传发明于周代)来取火。

阴天时用木燧取火。

已经入夜,只能用木燧取火,然而华雄却找不到可以生火的木柴。

爬上四五丈高的大石头,需要经过鳞次栉比的石滩,也意味着这里没有枯枝枯草可捡。

唯一能找到的,只有从断崖顶垂下来干枯蔓藤。

就是太韧了。

华雄用匕首连割带锯的,半晌才扯下一条约摸两丈的蔓藤,连一块狼肉都烤不熟。

唉,算了,又不是带上心仪的女子出来野餐,哪来的那么多讲究!

他认命的放弃,用匕首刨开狼肚,取了最嫩的肋条和里脊肉,便如野兽般撕咬起来。

他是怕再过一会儿,口中的血腥味淡去,就无法在鼓起勇气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猎,就是在狩猎的路上。

巨大的运动量和经常挨饿,让它们的肉变得很柴,贼难吃。

嗯,怎么形容呢?

就连乞儿措木部落里,馋得连从身上捏住了只虱子,也不忘扔进嘴里期待声嘎嘣响的牧民,都坚持嫌弃着狼肉的难吃。

华雄感觉自己在嚼着一块老树皮,又韧又硬。

吃了约摸一斤有余的六分饱,足足用了一刻钟,加上腮帮子不停传来麻木的抗议。

不过能吃得下,总是好的。

六分饱,足够提供今夜身体所需的热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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