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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桌灯狐疑的亮着,我摊在椅子上咬着笔思索着,重新评估这一切计划的准确性,望着不断吹送的冷气,突然对自己没甚么信心。
桌上放着一张报纸,有个新闻被红笔圈了起来,标题是『姐姐不在,妹妹遭狼男友性侵?』,内容是这样的:
XX市有一对年龄相距三岁的姐妹,而姐姐的男友与两人的关系相当要好,平时常一起出游,某一天下大雨,姐姐带男友回家,独自出门买晚餐,留男友独自一人,恰逢妹妹淋着一身湿回家,男友在帮妹妹取换洗穿衣物时,一时心生邪念,闯进浴室性侵妹妹。
原本妹妹不想闹大,隐瞒了两个礼拜,没想到男方变本加厉,常常对她毛手毛脚,常趁姐姐不注意时用手指性侵下体,强吻、强抱对方,在某个晚上男方又想逞兽欲时妹妹忍无可忍,决定告发。
事后男方辩称,是妹妹勾引他,是两情相悦,也拿出许多暧昧简讯跟即时通讯息记录做为证据,甚至还有两人独自约会的照片,得知这些消息的姐姐不堪负荷,感情似乎与妹妹决裂,替男友喊话。
最后这场官司怎么发展我不得而知,大概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又会被『天才法官』放生吧!
但这不是我在顾虑的,我真正在乎的是这事态的变化。
报导虽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内容可以判断出一二,妹妹其实也喜欢姐姐的男友,所以第一次被性侵时才没有报案,以为有机会展开属于自己的恋爱,但随着被『吃豆腐』的频率增加,发现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一回事,只是单纯被当作泄欲对象,愤而告发!
因为男方拥有证据双方暧昧,爱着男友的姐姐心盲了,相信自己的男友是被迷惑被勾引,认为感情好的妹妹是来破坏恋情的狐狸精,认为男友的这些行为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男方一定每次都在悄悄觊觎着妹妹,一开始也许一点点,但日积月累,那欲望愈来愈强烈,随着欲望增加暧昧的次数,享受着『伪』出轨的快感,最后有着『妹妹是亲密的存在』的错觉,因此在心中的枷锁悄悄的被松开,加上湿身的妹妹如此诱人,最后终于按耐不住,对妹妹下了手。
原本事后应该会害怕、担心,但没想到妹妹完全没向姐姐提及这件事,渐渐的,男方的心里便有着『可以对妹妹任意妄为』的想法,逐渐的把她当作泄欲工具,自以为不会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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