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
,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
是最长的合理期间。
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八条 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
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
第十九条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年之期已到,恭迎哥斯拉!如果,你是一只哥斯拉这是很正经(偶尔也可以不正经)的讲述哥斯拉进化升级之路的异兽文!从弱小的幼年形态开始,通过不断狩猎捕食,吞噬各种各样的生物,从而完成一步又一步的...
前世是急诊医生的科顿在好不容易休息时意外的穿越了,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就被一个闷棍送进了医院,醒来之后发现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同时摆在面前,好消息是穿越的身份不错,有房有车有工作,坏消息是新身体的工作他不熟悉,阴差阳错之下,他结交到了许多可以交心的朋友,也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责任有些拆官配,介意者慎读主受,cp埃迪文案于2024年3月18日修保持日更,作者割肉产粮,请各位小主多多收藏,有事会挂请假条,更新时间随缘(因为我发现我规定了也不一定执行,晚期拖延症患者)本文5月9号开始倒v,已经看过的宝贝们可以从新一章开始购买,入v当天更新一万二千字,感谢各位小主的支持。比心新加了两个预收,一个是刑侦类的沧澜之空,另一个是古希腊神话和圣斗士星矢的同人命运执线,感兴趣的宝子们,可以随手点个关注,入手不亏哦!爱你们!么么哒!魔蝎小说...
少年姚轩,穿越斗罗大陆,获得签到女神系统,每天签到女神就能获得海量奖励叮!初次签到女神银龙王古月娜,触发十倍暴击,获得造化级武魂吞噬祖龙!叮!初次签到女神天...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孟春二月,梁王长子陆镇戍边归京。前来迎他的人群中,沈沅槿静默而立。入眼的女郎眉横翠岫,目若点漆,明丽绝俗。乃是他阿耶后院中一妾室投奔而来的内侄女。这样的出身,倒是可惜了这副好样貌。陆镇这般想着,目光却迟迟未能从她身上移开。光阴似箭,一晃数月过去,成婚后的沈沅槿携夫郎陆昀前往梁王府探亲,僻静无人处,陆镇窥见花树后举止亲昵大胆的两人,只觉满目姹紫嫣红都变得刺眼起来昭平元年,梁王起兵,登基称帝,立长子陆镇为东宫太子同年十一月,沈沅槿为救身陷牢狱的夫君,冒着风雪求至东宫。殿中光影摇曳,陆镇负手而立,灼灼目光落于沈沅槿的芙蓉面上,今日过后,去大理狱寻陆昀签了和离书。这晚过后,陆镇频频于宫外留宿素纱帐后,年轻的女郎发髻散乱,泪光莹莹。次年,东宫选妃当日,内侍慌忙来报,道是别院里的那位娘子在观中打醮祈福时失了踪迹从梁王长子到东宫太子,陆镇战功赫赫,一路顺遂,直至沈沅槿嫁与陆昀做了新妇,他方知晓抓心挠肝是何滋味。即便她已嫁做他人妇又有何妨,当初他能在暗中促成这桩婚事,如今也能轻而易举地将其毁去。魔蝎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