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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朝圣爱情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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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连谏
曾经,我想像中的爱情,藏在神秘的宝盒里,不知它的样子,是因为没有一双手,与我合力将之打开,直到17岁的夏天,在图书馆里看到了澳大利亚的长篇小说《荆棘鸟》。
那是本让我入迷的小说,从小小的麦琪身上,我看到了爱情的样子。
那个柔软而善良、有着一头红色头发的小女孩,为了那个看上去儒雅而博学的拉尔夫神父,她煎熬般地盼着快点长大,她的拉尔夫却选择了上帝。
麦琪用尽一生的力量,与上帝抢夺拉尔夫的爱,最终还是输了,输得那么惨,连从上帝那儿偷来的儿子一并输掉。
那会的我,少不经事,只能为上帝不曾对这个痴情女子心生悲悯而掩卷落泪,恨不能化身小说中的人物去游说一心侍奉上帝的拉尔夫神父,求他不要这样决绝,求他去看一看汪在麦琪心中的泪水……
《荆棘鸟》影响了我的恋爱观,遭遇了初恋时,我曾悲壮地想,我愿意跟他流浪到天涯海角,只为在流浪的途中捡拾一些柴禾,在寒夜里为他升起一堆取暖的篝火……却从没想过,我应该从他那儿得到怎样的呵护与爱。
这样的悲壮,大约是每个女子都曾有过的,爱上了,便想成为一把无怨无悔的柴禾,温暖他、舍弃自我。
现在,回头再看《荆棘鸟》,我想,我再也不会流着泪陪着麦琪抱怨上帝了,那些曾让我们输掉了一小截青春的爱情,既不是上帝的粗心也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我们总是错误地以为男人与我们一样、视爱情为终极宿营地。
拉尔夫神父放弃对麦琪的爱,说得出来的理由是对上帝的虔诚,事实却是放不下对罗马教廷最高权利的向往,男人身体里难以管理的情欲却又让他无法做到对上帝的百分百虔诚,他的不够虔诚,造就了麦琪悲剧性的一生。
当爱情像绚丽的气球,被岁月的手指轻轻碾碎成一串记忆的碎皮屑,我才渐渐明白,爱情于女人,就是场终其一生的朝圣,披荆斩棘地去了,却永无抵达的可能。
男人是社会动物,他们朝圣的目的地是权欲的巅峰,而女人是感情动物,我们的朝圣目的地不过是:一座温暖得能容我们长久居留的心房,一双可以依偎疲惫的臂膀。
即使女人以婚姻的形式抵达了,却会发现曾向往的那座心房里,是空的,因为男人也在去往朝圣的路上。
他们朝圣的方向与女人不同。
正是因为如此,于女人来说,我们的爱情朝圣,只能是终其一生孤独在路上,因为出生的家,是男人出发的地方;婚姻的家,是男人的宿营地。
天一亮,他们就要出发,他们的一生都行走在向着野心朝圣的路上。
向着野心朝圣不是男人的错,向着爱情朝圣亦不是女人的悲哀,男人女人,本就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各司其职,就是我们的大千世界。
不必抱怨,更不必相互指责,爱,是笔需要送出去才会实现价值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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