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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改变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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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拉货运马车的这匹马是世界上最懒的马。
它垂着脑袋,拖着脚步,慢腾腾地往前走,好像故意要让接收包裹的人久等似的。
我觉得,它有时候真的因为这个主意笑出了声,但车夫说它只是在咳嗽。
车夫也同他这匹马一样耷拉着脑袋。
赶车的时候,他昏昏沉沉的,软塌塌的身体总爱往前倾,两只胳膊分别撑在左右膝上。
我说他在“赶车”
,却惊讶地发现,即使没有他,这辆马车也照样能到雅茅斯,因为所有的工作其实都是那匹马干的。
至于聊天嘛,他想都没想过,只知道吹口哨。
佩戈蒂的膝上放着一篮点心,就算我们是坐这辆马车去伦敦,这篮点心也够我们一路所需了。
我们吃了很多,也睡了很久。
佩戈蒂总是下巴搭在篮子提手上就睡着了,抓篮子的手却一刻都没有松开。
要不是亲耳所闻,我绝不会相信,一个没有自卫能力的女人,打起呼噜来,竟然声如雷鸣。
我们在小路上绕来绕去,花了好长时间给一家旅店送床架,还去别的地方逗留了一阵。
我累得精疲力竭,看见雅茅斯的时候,不禁欢呼雀跃。
我朝河对岸的一大片萧瑟荒滩望去,只觉得它看上去松软而潮湿。
我心里直纳闷,如果世界果真像地理书上说的那样是圆的,怎么会有一个地方看上去如此平坦呢?不过转念一想,雅茅斯也许正好位于两极中的某一极上,这样就说得通了。
我们又靠近了一点儿,看见周围的景色全都横亘在天空之下,连成一条低低的直线。
我向佩戈蒂表示,倘若有个小丘之类的东西,这里会更好看些。
我还说,如果陆地离大海稍远一点儿,如果镇子没有同潮水混杂在一起,就像泡在水里的烤面包一样,那就更好了。
但佩戈蒂用比平时更坚定的口气说,我们必须接受事物本来的面貌,还说她个人就对自己身为“雅茅斯熏鲱鱼”
[1]感到非常自豪。
我们走到街上(这种街道在我看来相当陌生),闻到海鱼、沥青、麻絮和焦油的气味,看见水手走来走去,马拉大车在石板路上叮叮当当地来来往往,我才觉得自己刚才冤枉了这样一个热闹的地方。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佩戈蒂,她听见我很开心,不由得颇为得意,告诉我,谁都知道(我想是那些有幸生来就是“雅茅斯熏鲱鱼”
的人才知道),总的来说,雅茅斯是全宇宙最好的地方了。
“我的阿姆在这儿呢!”
佩戈蒂忽然尖叫起来,“长得都认不出来了!”
事实上,哈姆就在旅店门口等我们。
他问我感觉怎么样,就像我们是老相识一样。
起初我觉得,我对他的了解可比不上他对我的了解,因为自打我出生那晚,他就再也没有来过我们家,自然在这方面占了上风。
不过,他把我背起来,驮回家去,这大大增进了我们之间的亲近感。
他现在身高六英尺[2],身材壮硕,膀大腰圆。
但他脸上挂着孩子气的傻笑,头上又长着浅色鬈发,看上去十分腼腆。
他穿着帆布夹克和硬邦邦的裤子,硬得就像即便没有腿在里面,裤子自己也能立起来似的。
与其说他戴着帽子,倒不如说顶着一个黑漆漆、黏糊糊的东西,就像一座老房子的沥青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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