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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很痛快,直接从办公室拿了现金出来,一张张数给了他们。
三人又拖著剩下的大半扇野猪,接连去了另外三家小点的饭店。
有一家只给到了一块一毛钱一斤。
等把所有猪肉都卖完,顾文仔细把零零散散的钱凑在一起数了一遍,一共是四百零七块三毛钱。
他把一沓厚厚的钱递给顾予。
顾武凑了上来,肚子叫得震天响。
“四儿,咱们卖猪也挣钱了,是不是得吃点东西再回去啊?我都饿死了。”
顾予一听,也觉得肚子空了。
来回走了三个多小,现在都到中午了。
“行,吃饭去!”
他们找了家看起来乾净的小饭馆,顾予大手一挥,点了一大盘红烧肉,又点了两个素菜。
他给自己要了两斤米饭,给顾文和顾武一人要了半斤先吃著。
他们不知道,从他们踏进镇子,在国营饭店门口卖出第一笔猪肉开始,就有几双眼睛盯上了他们。
几个无所事事的青年,蹲在不远处的墙角,看著他们一趟趟地进出饭店,眼神越来越亮。
三人吃饱喝足,刚从小饭馆出来,就被一群人给拦住了去路。
为首的是一个骑著摩托车的胖子,身后跟著几个手持铁棍的小青年。
顾文心里一沉,但面上还算镇定,他上前一步。
“几位兄弟,有什么事吗,哥儿几个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请指教。”
那个胖子摘下脸上的大墨镜,露出一双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
他就是这小县城里有名的混混,人称“老肥”
。
老肥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梳著油光鋥亮的大背头,穿著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紧身牛仔裤,骑著摩托车,在这八十年代的小县城里,这身打扮相当拉风。
他一脚撑著地,摩托车都被他二百多斤的体重压得往一边斜。
“听说哥几个发財了,打了头野猪?”
他的声音又粗又横。
“怎么著?不知道在这县城里做买卖,得讲究规矩吗?”
顾武那股机灵劲儿又上来了,他陪著笑脸,从对面一个黄毛小弟的嘴里听到老肥的称呼。
“是肥哥吧?肥哥您说,什么规矩,我们哥几个一定听。”
他心里清楚,这些人手里都拿著傢伙,硬碰硬肯定吃亏,想著要是要得不多,就破財免灾。
肥哥很满意他的態度,下巴抬得更高了。
“这地方的规矩,就是所有来做买卖的,都得受我肥哥的保护。”
“既然你们受了我的保护,那赚了钱,咱们自然得分一分。”
顾予还懵著,他扯了扯顾文的衣角,小声问。
“大哥,这是你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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