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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里去,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宝玉那里肯不拿进去?”
再吊一吊胃口,让主子咬得更紧些。
由此可见,奴学之精髓在于教唆主子往恶的一面发展,把握住主子的畸变,便也把主子紧紧攥住了;当然,看这些当时认为是精神污染的书籍,倒也无大碍。
若是声色犬马,为非作歹,假设主子本质上也未必好到哪里去,那就如鱼得水,狼狈为奸。
如此两恶相加,其恶更甚,那必为患一方了。
所以旧戏里,恶主刁奴,勾结一起,朋比为奸,则必定坏出水来不可。
话说回来,按今日之眼光来看,《西厢记》、《牡丹亭》是算不得黄色书籍的。
按当时标准来衡量,显然不是好书,属禁书。
其实禁与不禁,此一时,彼一时,只能相对而言,一个时期禁,过一个时期又不禁了,也有一个时期原不禁的,不知什么缘故,过一个时期又禁得甚严起来,上面的脾胃,是很难说得清和把握得住的。
反正在贾府或有贾府那个时代,这些书是被看成坏书或禁书的。
所以,茗烟敢用“禁书”
去毒害他的主子,居心叵测,扮演了一个教唆犯的角色。
这种东西像海洛因一样,很容易上瘾,加之吸毒者本人也知道事干禁忌,于是,一种无法摆脱,甘受控制,甚至乐于依赖的局面便出现了。
这当然是比较“邪乎”
的说法,第一,茗烟还不到如此老谋深算的程度,如果那样的话,怡红院早装不下他了。
第二,贾宝玉也不至于“二百五”
到不知好歹的地步,他把那些粗秽不堪的读物,藏于外书房里,“单把那文理雅道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
可见贾宝玉也还是有分寸的公子哥儿。
从学堂替主子卖命冲杀,到引主子去花大姐姐家串门,到秘密提供“禁书”
,宝玉对茗烟另眼相看,视为知己,成为奴才中的特殊人物,也就不奇怪了。
这快活自在的小奴才,在那个做人难、做狗也不易的环境里,似乎从不见他愁过,而且绝不耽误他充分享受人生。
甚至最后,他的主子进考场丢了,满世界找寻,全家人慌乱得一塌糊涂的时候。
他什么也不想,这个既精明,又不精明的小奴才,居然满怀信心,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地乱嚷:“我们二爷中了举人,是丢不了的了!”
别人问他何以见得?他说:“一举成名天下闻,如今二爷走到哪里,哪里就知道的,谁敢不送来!”
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喜形于色的样子。
他既不愁今天,也懒得去愁明天,他也许悟了,也许根本谈不上悟,反正他这个优越条件,放在别的奴才头上,早蹬着梯子往上爬了。
他大概不愿意熬到李贵那样,到处弯腰打千儿,倒索性不如当一个快活神仙了。
能有这份豁达,难得难得!
一般而言,正在势头上,踩着他人脑袋往上爬的大小奴才,很难有茗烟这点悟性。
于是,小奴才茗烟也有其可爱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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