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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大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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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四年,最快乐的时光是大学二年级时疯狂的“戏剧热”
。
起初是为了应付全校组织的各系文艺会演。
中文系历来有所谓“才子系”
之称,搞这类活动自然要突出中文系特点,要搞得非凡和别致。
那时我是系里的文艺委员,检阅全系的阵容,竟没有一个拿得出去的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之类节目。
急中生智,就到各班征集话剧剧本,心想剧作家总该出在本系,别的系再不会有写剧本的天才吧?
经过反复商量和讨论,最后选定了两个剧本,一个是我们班李春写的独幕喜剧,再一个是新闻班某同学的三幕正剧(该正剧后来被我们演成了闹剧,这是导演和演员的罪过)。
两个剧的名字分别叫什么,可惜我实在记不起来了。
李春的独幕剧,人物有四个:独裁蛮横的父亲,老实无用的母亲,唯唯诺诺的女儿,即将上门求婚的毛脚女婿。
内容是讽刺当时社会上不正之风的。
其中的父亲、母亲、女儿,由我们班的同学扮演,可见我们班曾是个极活跃、极有艺术气氛的班级。
那位毛脚女婿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试了几个人都不行,正急得团团转时,七六级文学专业的一位同学、当时的校文化部长小夏自告奋勇充当此角色。
试了几句台词,众人皆大喜,以为再胜任不过。
后来该剧在校内一炮打响,观者甚众,剧场内笑声不断,效果极好。
小夏的毛脚女婿演得尤其出色,那副傻里傻气、战战兢兢的受气包模样,真能叫大家笑痛肚皮。
另外的那个多幕剧,现在想起来该叫做惊险或侦探剧才合适。
记得大致是说一个类似女特务的人装扮成某大干部的女儿潜入渔村,试图从海上出逃,终被识破抓获。
我在剧中扮演了那个女特务的角色。
扮演公安警察的是新闻班班长,高大魁梧。
用来演戏的小礼堂舞台却又格外小巧。
剧中的情节规定我要一枪将他打伤在地。
每每他巨大的身躯颓然倒卧在舞台上时,就像台上突然冒出一条山脊,横七竖八把别人弄得无处下脚。
有一回演到这里时我忽然生出恶作剧的念头,从他倒卧的躯体上跳过去时,趁势在他腿上狠狠踢了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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