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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
庞戬将玉佩丢还给他,“小白脸生的齐整,就是占便宜。”
奚平伸手接住:“尊长,你不怀疑我了吗?”
庞戬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奚落,又好像没什么恶意,看的是奚平,针对的却又不是他。
“你?要是你们这些权贵子弟互相拔份昏头过界,搬弄巫蛊邪术,你倒是挺可疑的。
不过参拜邪神、以身为祭这种蠢事……一般没你们什么事,”
庞都统带着点嘲讽笑了,“你们哪是那块料啊。”
奚平有生以来,除了吃喝就是玩乐,他能遇到的顶天的大事就是侯爷家法伺候。
此时披着血衣站在冰冷的雨水里,他捏着那生了裂纹的玉,被告知将离死了。
他耳朵听说了这件事,心里却还糊涂着。
戳在血海里,他仍是下意识地到处踅摸,想找将离出来问明白——
她看他不是跟王大狗之流一路货色吗?
她不是认准了,他一发现玉上的生辰八字,立刻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上交吗?
她不是觉得他不光花心薄幸,还是个混蛋王八蛋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唯一的生辰玉给他?还要在他危难时候,把自己的命换给他?
她这辈子,难道再也没碰见过有点人样的男人了吗?
奚平百思不得其解,茫然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找不着将离啦。
仙尊说,她化成了一滩血水,跟安乐乡里众多同她差不多的女子融为了一体。
他没看见她最后一眼,只记得她最后一句留在人间的话,说的是“你待我之情,分明比露水还薄”
。
可她的命、她的运、她这匆匆一生踩过的风水,又有哪一样比露水厚了呢?
单单言情……看这傻女人,说的什么胡话。
第12章夜半歌(终)
大黑猫伸了个懒腰,蹿上庄王膝头,百无聊赖地在他身上来回踩,没收好的爪子将他的锦袍勾得丝线乱炸,还蹭他一身猫毛。
庄王对它没脾气,非但不恼,有时还会纵容地揉揉猫脑袋,让它多踩几下。
可是这会儿,他却少见地没心情哄猫玩。
自鸣钟响了三声,房门被人从外面扣响了。
庄王倏地一抬眼:“白令,进来。”
就见一张“纸”
应声从门缝里钻了进来,门闩纹丝不动。
进到屋里,那“纸”
抖了一下展开,落地变成了个十分削瘦的男人。
这人瘦长脸,相貌很端正,却无端让人记不住他长什么样,连瞳色都比别人浅三分。
悄无声息地进屋,他脚下比猫还轻巧。
庄王府的暗卫首领白令,居然是个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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