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第2页)

“啧,”

庞戬将玉佩丢还给他,“小白脸生的齐整,就是占便宜。”

奚平伸手接住:“尊长,你不怀疑我了吗?”

庞戬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奚落,又好像没什么恶意,看的是奚平,针对的却又不是他。

“你?要是你们这些权贵子弟互相拔份昏头过界,搬弄巫蛊邪术,你倒是挺可疑的。

不过参拜邪神、以身为祭这种蠢事……一般没你们什么事,”

庞都统带着点嘲讽笑了,“你们哪是那块料啊。”

奚平有生以来,除了吃喝就是玩乐,他能遇到的顶天的大事就是侯爷家法伺候。

此时披着血衣站在冰冷的雨水里,他捏着那生了裂纹的玉,被告知将离死了。

他耳朵听说了这件事,心里却还糊涂着。

戳在血海里,他仍是下意识地到处踅摸,想找将离出来问明白——

她看他不是跟王大狗之流一路货色吗?

她不是认准了,他一发现玉上的生辰八字,立刻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上交吗?

她不是觉得他不光花心薄幸,还是个混蛋王八蛋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唯一的生辰玉给他?还要在他危难时候,把自己的命换给他?

她这辈子,难道再也没碰见过有点人样的男人了吗?

奚平百思不得其解,茫然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找不着将离啦。

仙尊说,她化成了一滩血水,跟安乐乡里众多同她差不多的女子融为了一体。

他没看见她最后一眼,只记得她最后一句留在人间的话,说的是“你待我之情,分明比露水还薄”

可她的命、她的运、她这匆匆一生踩过的风水,又有哪一样比露水厚了呢?

单单言情……看这傻女人,说的什么胡话。

第12章夜半歌(终)

大黑猫伸了个懒腰,蹿上庄王膝头,百无聊赖地在他身上来回踩,没收好的爪子将他的锦袍勾得丝线乱炸,还蹭他一身猫毛。

庄王对它没脾气,非但不恼,有时还会纵容地揉揉猫脑袋,让它多踩几下。

可是这会儿,他却少见地没心情哄猫玩。

自鸣钟响了三声,房门被人从外面扣响了。

庄王倏地一抬眼:“白令,进来。”

就见一张“纸”

应声从门缝里钻了进来,门闩纹丝不动。

进到屋里,那“纸”

抖了一下展开,落地变成了个十分削瘦的男人。

这人瘦长脸,相貌很端正,却无端让人记不住他长什么样,连瞳色都比别人浅三分。

悄无声息地进屋,他脚下比猫还轻巧。

庄王府的暗卫首领白令,居然是个修士。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虐文女主杀疯了

穿书虐文女主杀疯了

1v1双洁女主沙雕戏精男主宠妻狂魔ampampbrampampgt  钢铁直女裴珞玖vs绿茶界的扛把子封允一朝穿书,裴珞玖竟然穿成了虐文女主?ampampbrampampgt  可谓是虐的惊天地,泣鬼神!ampampbrampampgt  笑话,她可是末世最炙手可热的治疗...

驭娇狂徒

驭娇狂徒

无耻老板让我娶她的女秘书,扮演冤种老公,不肯受辱的我,和老板娘一起,对这对儿狗男女展开了报复,并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一步步走向了人生巅峰!...

狩猎在1986

狩猎在1986

主角重生于1986年的东北农村,这个年代不禁猎不禁枪,山中野兽众多,野生人参肆意生长,河里珍贵河鲜无数。  主角过起了偶尔打打猎,挖挖大人参,钓钓大河鲜的美好日子,他只要求自己的家人吃好穿暖,幸福简单就可以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狩猎在1986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的基因无限进化

我的基因无限进化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

都市超级邪医

都市超级邪医

穷小子偶得邪医传承,从此医武无双,为苍生妙手回春,为红颜化作杀神。活死人,肉白骨,与阎王争命,人间逍遥,各色极品美人环绕。所有的一切,都从那个美女模特送他一本古书时开始1357...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