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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引用伏尔泰的小说,称我为“天真汉戆第德”
,他自己则是我的导师——农场上的“好奇博士庞格罗斯”
。
他坚定而平和地深信人性卑劣、宇宙可鄙的有罪论,而且对自己的信仰很满意。
他觉得,本来就是这样啊。
他给自己搬来大椅子,坐下后就几乎不再挪窝。
他举着酒瓶和酒杯在眼前晃,脸色安详而喜气洋洋,在那里传播讲述他的生命理论,它们像物质和思想的粼粼鬼火一般蹿升。
这是一个与世无争却信奉魔鬼的胖子,身上带着魔鬼信徒们都有的清晰烙印,远比上帝的烙印清晰得多。
挪威来的年轻人——大鼻子古斯塔夫·莫尔往往晚上突然从内罗毕另一侧的农场过来奇袭我家。
他是个活泼的农夫,无论是口头上还是行动上,他都比其他人对我的农场工作帮助更多。
他精力充沛地随时做好准备,就好像以此说明农夫之间或斯堪的纳维亚人之间就应该相互卖命。
他一头冲进农场,头脑热得像火山熔岩。
他说,他要疯了。
在一个指望人人都能靠谈论公牛和剑麻过活的国家,他的灵魂饥渴难耐了。
他从一进屋就开始讲,一直讲到午夜过半,他滔滔不绝地谈论爱情、共产主义、卖**、汉姆生、《圣经》,并且一直用很劣质的烟草荼毒自己。
他没法吃东西,也不能听人讲话,我一插嘴他就会尖叫,怒火中烧,把他疯狂轻巧的脑袋凭空乱撞。
他体内有太多东西要倾诉,但他说得越多,源源不断产生得也越多。
突然间,在夜里两点,他词穷了。
然后他就会平静地坐上一小会儿,脸上换上谦逊的表情,像个医院花园里的康复期病人。
他站起来,飙车离开,再次准备好回到只有剑麻和公牛的日子。
当英格丽·林斯特龙能抽空从她自己的农场、火鸡场和恩乔罗的果菜园逃开一两天时,她就会我的来农场小住。
英格丽才貌兼备,她的父亲是瑞士军官,她又嫁给了瑞士军官为妻。
她和丈夫带着孩子来非洲快乐地探险、野餐,顺便想赚一把快钱。
他们买下了亚麻田,当时亚麻一吨能卖五百镑,在那之后亚麻掉到了四十镑,而亚麻田和亚麻设备都一文不值,她只好投入全副精力为家族拯救农场,规划她的家禽场和果菜园,像奴隶一样卖命工作。
在抗争期间,她却深深地爱上了农场、母牛、猪、土著和蔬菜,爱上了非洲每一小块属于她的土地,在一种无比绝望的热情中,她恨不得把丈夫和孩子都卖了来保住它。
在坏年份里,她和我曾因为想到失去土地而在彼此的臂弯里哭泣。
我喜欢英格丽来和我住,因为她拥有一个瑞典老农妇大胆而含蓄的欢乐,在她饱经风霜的脸上,你能看到北欧神话里的女武神瓦尔基里大笑时露出的强健白牙。
全世界都喜欢瑞典人,因为他们可以化悲痛为力量,而且那么英勇,光芒四射。
英格丽有个基库尤老厨子,也充当仆人,他叫凯莫萨。
他为她承担很多事务,把她所有的活儿都看作自己分内的事。
他在果菜园和家禽场为她做牛做马,还为她三个小女儿充当保姆的角色,接送她们往返寄宿学校。
我去恩乔罗的农场拜访英格丽时,她告诉我,凯莫萨整个人神志不清了,他放下手里一切活儿,为迎接我做了最盛大的准备工作,把她的火鸡通通杀光。
他对法拉的过人之处印象深刻,英格丽说,他简直把自己与法拉的相识视作个人存在的最大荣耀。
恩乔罗的达雷尔·汤普森夫人在医生通知她只剩几个月的命时过来农场看望我,虽然我几乎不认识她。
她告诉我,她刚从爱尔兰买了一匹小马,是个障碍赛能手。
马对于她,就是生命的顶峰和荣耀,不管她本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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