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
2.转化型抢劫罪之司法认定的区分
对于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诈骗行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予以分别处理,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情况,对该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即便没有造成被害人的伤亡,也认为符合《刑法》第269条之规定,按照抢劫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区分性的规定,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1)肯定和支持的观点。
有论者指出,必须考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认识能力有限的实情,此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盗窃罪、抢夺罪和诈骗罪,避开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不必要竞合,符合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
[3](2)批评和否定的观点。
有论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忽视了转化型抢劫罪中先行行为与后续行为的整体性关系,忽视了转化型抢劫与普通抢劫的相同性质,可能难以保护社会的需要,不符合相承原则和双向保护原则的要求,而在司法上可能存在无法准确区分转化型抢劫与普通抢劫的问题。
[4]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第二种观点并不妥当,具体理由如下:首先,刑法立法并不认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构成除了抢劫罪之外的其他侵犯财产罪。
这一点从刑法对相对负刑事责任之罪行范围的规定的变化中即可看出,1997年刑法排除了1979年刑法规定的惯窃犯罪、重大盗窃等其他严重侵犯财产犯罪,仅限于抢劫罪。
因而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能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行为认定为其他侵犯财产罪。
而在转化型抢劫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已经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或者诈骗罪,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认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就必然要承认其具备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即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抢夺罪或者诈骗罪。
这显然不符合刑法的立法原意。
其次,刑法主要惩治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之未成年人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犯罪都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在表现上并不相同。
有些表现得非常明确,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侵犯其生命、健康、性自主权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有些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表现得较为明显,如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个别犯罪则因无被害人而表现得较为隐蔽,即贩卖毒品罪,其实会侵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利。
因而由此可以确定,刑法规定抢劫罪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罪行,重点并不在于惩治未成年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在于惩治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被害人的行为,即禁止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使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
在实施盗窃、抢夺、诈骗行为的情况下,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使用暴力窝藏赃物或者抗拒抓捕、湮灭罪证,造成了被害人的伤亡,按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保护被害人人身权利的立法目的。
最后,转化型抢劫罪与普通抢劫罪在性质上近似,但在结构和法律意义上并不相同。
行为人在实施转化型抢劫的前提性行为时,并没有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而其实施后续行为,是为了维护前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且行为对象并不一定是前提行为的对象,其实侵犯了其他人的人身权利,因而取财行为与侵犯人身行为一般不是同一个场合,完全区别于普通抢劫罪中侵犯人身行为与取财行为发生于同一个场合的情形。
对转化型抢劫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是刑法本身扩张了处罚范围,目的还在于惩治盗窃、抢夺、诈骗的犯罪人使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夺罪的情况下,对其为维护非法所得实施的暴力行为不必按照抢劫罪来论处。
另外,对于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诈骗行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威胁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可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若后者实施的转化型抢劫,情节确实轻微,则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对此,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危害行为在整体上情节轻微,并不能理解为其使用暴力相威胁以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掩盖罪证的行为在情节上较轻。
(2)“情节轻微”
要求前提性犯罪的情节较轻,如非法获取被害人的财物在价值数额上很小,行为人因饥饿或者极度贫困被迫实施等,也要求暴力威胁本身轻微,没有造成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任何身体伤害。
(3)对这样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会造成放纵犯罪人的恶果,符合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处理的基本刑事政策。
3.携带凶器抢夺型抢劫罪之司法认定的区分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而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携带凶器,对他人实施抢夺的情形比较常见,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笔者认为,对该问题的分析既要注意对“携带凶器抢夺”
这一情节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又要注意未成年人构成抢劫罪的具体特点。
携带凶器抢夺是对抢劫罪客观行为方式的扩张性解释,在能否适用于未成年人的问题上应当特别慎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
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显然,行为人在抢夺携带凶器时并未将该凶器向被害人出示或者对被害人使用。
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应直接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即完全符合劫罪的构成特征。
...
文案欢迎玩家来到全真模拟直播游戏凶案现场解析(新人资格测试),您申请的身份是受害者。案情相关记忆已封锁,请根据人设提示,努力逃离死亡结局,或协助其余玩家,完成犯罪现场还原。身份...
稳定日更九千。林莹在抽到治愈系金手指后转世到了二次元世界,只是一个柔弱个奶妈的她,只能选择苟着佛系种田。然而苟着苟着,她的人生却往她完全没有想象到的方向撒丫子狂奔而去!战国时期八一八辣个被大佬暴打的渣男最后的下场!探究一下百鬼夜行为何绕道而行?草木化形的小妖怪(?)自平安京时代开始,四处游历搞事的轻松故事。林莹我是小妖怪,我很弱。被锤爆的众人滚!林莹我是奶,我只治疗,不搞事。被坑的众人MMP!...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明月城李家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大家族,李家主不仅非常能生,生的孩子还个个都很有出息。大公子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声名在外,大小姐更是打小就被大能看中并收为弟子。有长兄长姐做榜样,底下的弟弟妹妹们也奋发图强,个个都是小天才,只有长月声名不显。长月先天体弱,从小身体就不好,甚至走两步都要咳三声,所以她在家里几乎没有存在感,李家上上下下也没有人对她抱有期待。然而只有长月自己知道距离明月城万里之外的海域里,一条滔天巨蟒正在海底肆意舒展自己如山如岳的身躯。...
他是雇佣兵世界的王者,他是令各国元首头疼的兵王!为朋友,他甘愿两肋插刀为亲人,不惜血溅五步!是龙,终要翱翔于九天之上,携风云之势,一路高歌猛进,混的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