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实体法立法的不足(第5页)

此外,附加刑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作专门规定,而且目前所有附加刑都可以对未成年犯适用。

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判决与执行都与犯罪人个人的收入情况密切相关。

在我国,未成年人大多在校读书,没有自己的固定收入,大都依靠父母供养。

即使未成年人可能有自己的合法收入,也是非常有限的,能够实现个人基本生活所需已属不易,更谈不上有多余的钱缴纳罚金了。

在实践中,对未成年人判处罚金刑绝大多数情况是由他们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代缴,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转嫁了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有违个人责任的原则。

另一方面,由于罚金被代缴,未成年犯会认为这部分刑罚是无所谓的,从而导致刑罚的多余判决,很难达到教育和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的目的。

对未成年人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也是不合适的。

我国现行《刑法》第52条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同时,现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单独判处,也可以附加于主刑而判处。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设置,是期望对行为人作出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已惩处其滥用政治权利,剥夺其一定的政治资格。

从上述规定的内容看,这些权利中,除第2项外,其余各项权利基本为未成年人本身就不具备的权利。

比如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本来就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所谓的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任职资格,由于种种的附加条件的限制,使未满18周岁的人,基本没有进入这一层面的可能性。

因此,剥夺这样的权利只有宣示意义而没有实际意义。

从刑法的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刑种单独适用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并且该刑种只能适用于危害程度一般但与滥用政治权利有关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侮辱罪、诽谤罪等。

未成年人实施以上这些犯罪,由于其责任能力不完备,往往不像成年人那样明显地是出于对政治权利的有意滥用,有可以宽宥的一面,而且,基于犯罪就对未成年人判处性质严厉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种,也不利于未成年人刑满后的成长进步。

[6]同时,未成年人还处于成长阶段,世界观尚未定型,对政治权利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在其还不能完全认识到政治权利的意义时就将其剥夺,既不利于其未来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管理,也难以发挥该刑罚本来的作用。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第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因此,如果未成年人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须剥夺政治权利,没有例外。

对于那些独立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也要按照分则的规定进行。

这样的规定并没有体现出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需要改进。

第五,在刑罚量的设定上,没有体现出对未成年犯人予以特殊司法保护的精神。

我国1991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范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体系;1999年制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基本指导思想也是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结合起来,并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都明确规定了追究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根据前述“两法”

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处罚应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挽救措施为主,使其尽量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远离犯罪之途;而惩罚措施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手段才能加以使用,并且其目的仍然是基于积极的挽救,而不是消极地通过限制或剥夺其权利来预防再犯。

而我国目前的刑法所规定的处罚措施仍然是在处罚成年人犯罪的基调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所进行的很有限的附带性规定,[7]整部刑法仍然是成人刑法,特别是分则中具体罪刑的配置都是以成人为依据的,它们只考虑了个罪的社会危害性。

这样的规定很难贯彻刑罚个别化的精神,更无法体现未成年犯罪的不同特点。

很多国家在刑法总则或专门的少年刑法中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不同于成年人的有期徒刑上限,这有助于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

例如,《日本刑法》第13条规定,有期监禁刑期为1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日本少年法》第5条规定,对于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监禁的,在其刑期范围内,应当宣告适当的上限和下限,上限不得超过10年。

《俄罗斯联邦刑事法典》第88条第6款规定,对实施犯罪时未满16岁的未成年被判刑人,对其判处种类为剥夺自由刑的刑罚时,刑罚期限不应高于6年。

对年满16周岁以前实施特别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极其重度犯罪的,对其判处剥夺自由刑时,刑罚期限不应高于10年,并且应当在教养院执行刑罚。

同时,该法典还在第88条第3款规定,对未成年人判处义务性劳动刑,工作强度为40个小时至160个小时之间,这个期限也与成年人不同。

以上这种模式从刑罚的量上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刑罚适应能力和矫正必要性,从促进其回归社会的角度将其与成年犯区别开来,这与国际公约所倡导的精神也是一致的。

200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大会通过的《决议》指出,应对未成年犯罪人规定不同于适用成年犯罪人的最高刑期。

我国现有的刑法规定无论是总论还是分论,都没有体现出未成年人有期徒刑法定刑上限的差异,需要改进。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嫡女宅斗手册

重生嫡女宅斗手册

前世,叶颜百般痴迷沈逸之,却被对方算计,惨死后宅!而自己百般维护的妹妹,却是绿茶白莲花,不仅趁机上位还各种某黑,让她死后声名狼藉!重活一世,叶颜她要做真正的嫡女真千金,摆脱渣男,暴揍绿茶!...

快穿之灵愿收集

快穿之灵愿收集

叶蓁与灵主交易,穿到三千世界,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灵愿来兑换物品。不过,这些身份怎么都那么惨。被挖肾,被替身,被换亲算了,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再惨也得迎上去!...

超虚拟世界

超虚拟世界

抽奖获得道具超级货架,原本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类似于背包的游戏道具,但却万万没想到游戏的设定却让其在游戏初期便展现出其强大的作用...

秦将

秦将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战国之末,乱世行将结束,他重生后却成了荆轲车队中的一员。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亲身参与荆轲刺秦的千古大戏,他将如何抉择?...

飞升了我又穿回来了

飞升了我又穿回来了

孟秋实穿书后,手打八荒,脚踢邪魔,联合正魔两族,终于镇压妖邪,功德加身,飞升在即。飞升前,她看着人魔和谐,门人徒弟齐聚一堂,安心微笑,就此踏破虚空飞升而去。仙界什么样没见到,一睁眼一闭眼,回到了穿越前的现代。回来就回来了,能与家人团聚,也算是完成了此前的遗憾。再看看自己身体,不知道被哪路灵魂占了,当了两年的小明星。小明星什么,但家人把她拉黑了,朋友被删了个干净,自己深陷绯闻黑幕,出门不遮住脸都会被人骂,最关键的是,自己的口袋空空,花呗负债5000,还款期就在明天。而自己的违约金更高达2个亿!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