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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学的形象要素(第8页)

在拥有哲学内容之前、在是或带有如此如此的“命题”

之前,文学经验——写作或阅读——是一种“哲学”

的经验,就它允许人们思考这种命题来说,它是中性的或中性化的。

它是命题的、信念的、见解的、天真行为的以及胡塞尔所说的“自然态度”

的一种非武断的经验。

注视的现象学转换、胡塞尔所推荐的“超验的缩减”

,大概正是文学的品质(我不是说其天然品质)。

然而,极端地对待这一主张,我确实很想说(像我在别处已经说过的),我用来陈述这些内容的现象学语言最终要在它的确定性(绝对超验意识或不容置疑的我思的自我存在等)中被驱逐,而且恰恰是被文学的、甚或只是虚构与语言的极端经验所驱逐。

你还问到,“你是否注意到以对抗或破坏这一主要传统的方法重读属于文学名下的一切的种种可能性呢?还是说,这一点只适用于某些文学文本……”

再做一个“经济主义”

的回答:假设有了设立并从而构成文本的那种传统的与意向的空间,人们永远能够在文学中记下某种最初并不注定属于文学的东西。

传统与意向性是能够改变的,它们总是诱导某种历史的不稳定性。

然而,假如人们能够重读作为文学的一切,那么,有些文本其事件比其他文本更能够使自己适合于这种超验的阅读,它们的潜力更丰富、更密集。

经济的观点就在于此。

但这种财富本身并不引发绝对的评价——绝对稳定的、客观的及固有的评价。

将这种机制理论化的困难正在于此。

即使某些文本好像具有较大的形式化的可能,更有可能成为文学作品以及大量讲述文学因此也讲述自己的作品,即那些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现性在最小空间内有最大的可能的作品,那么,这也只能引发记录在语境中的评价、引发其本身就是形式化的、实行的定位阅读。

潜能不像内在属性那样隐含在文本之中。

([法]雅克·德里达:《文学行动》,王逢振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四、克罗齐论直觉、表现及其与情感的关系

[直觉的知识]知识有两种形式:不是直觉的,就是逻辑的;不是从想象得来的,就是从理智得来的;不是关于个体的,就是关于共相的;不是关于诸个别事物的,就是关于它们中间关系的;总之,知识所产生的不是意象,就是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到直觉的知识。

人们说。

有些真理不能下界说,不能用三段论式证明,必须用直觉去体会。

政治家每指责抽象的理论家对实际情况没有活泼的直觉;教育理论家极力主张首先要发达学童的直觉功能;批评家在评判艺术作品时,以为荣誉攸关的是撇开理论和抽象概念,只凭直接的直觉下判断;实行家也每自称立身处世所凭借的,与其说是理智,不如说是直觉。

直觉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得到这样广泛的承认,在理论与哲学的区域中却没有得到同样应得的承认。

理性的知识早就有一种科学去研究,这是世所公认而不容辩论的,这就是逻辑;但是研究直觉知识的科学却只有少数人在畏缩地辛苦维护。

逻辑的知识占据了最大的份儿,如果逻辑没有完全把她的伙伴宰杀吞噬,也只是悭吝地让她处于侍婢或守门人的卑位。

没有理性知识的光,直觉知识能算什么呢?那就只是没有主子的奴仆。

主子固然得到奴仆的用处,奴仆却必须有主于才能过活,直觉是盲目的,理智借眼睛给她,她才能看。

[直觉知识可离理性知识而独立]现在我们所要切记的第一点就是:直觉知识并不需要主子,也不要倚赖任何人;她无须从旁人借眼睛,她自己就有很好的眼睛。

直觉品固然可与概念混合,但是也有许多直觉品毫没有这种混合的痕迹;这就足见混合并非必要。

画家所给的一幅月景的印象,制图家所画的一个疆域的轮廓,一段柔美的或是雄壮的乐曲,一首嗟叹的抒情诗的文字,或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疑问,下命令,和表示哀悼所用的文字,都很可以只是直觉的事实,毫不带理智的关系。

但是不管你对这些事例怎样看,并且姑且承认文明人的直觉品有大部分含着概念,也还有一个更重要更确定的论点须提出:混化在直觉品里的概念,就其已混化而言,就已不复是概念;因为它们已失去一切独立与自主;它们本是概念,现在已成为直觉品的单纯原素了。

放在悲喜剧人物口中的哲学格言并不在那里显出概念的功用;而是在那里显出描写人物特性的功用。

同理,画的面孔上一点红,在那里并不代表物理学家的红色,而是画像的一个表示特性的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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