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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仇主题的现代阐释(第3页)

而对豫让故事的改编则更为典型。

元杂剧有杨梓的《忠义士豫让吞炭》,京剧有《豫让桥》《豫让击袍》、秦腔有《豫让剁袍》,剧作都把重点放在赵襄子灭掉智伯,并以智伯头为溺器,而豫让想方设法为智伯复仇之事。

而在具体的复仇情节上除了吞炭、躲于桥下行刺外,各剧目间略有差别。

如《豫让剁袍》中复仇行为包括:一是豫让诈称秦使复仇;二是吞炭躲于桥下行刺,均不成功。

而京剧《豫让桥》则更为详细地描述了复仇,展示了豫让的锲而不舍的精神,主要包括:一是盗回智伯的人头祭奠;二是匿于赵襄子家的厕所中行刺被搜获;三是漆身吞炭,藏于桥下行刺,均不成功,后向赵襄子索要袍子并用剑刺之,以全心愿。

但此剧的处理不同之处在于,赵襄子“取己袍视之,有血迹,昏绝而死”

[8]应该说,以上的诸类剧作基本上依照了《史记》《东周列国记》《战国策》等史书的记载,并且一般突出了豫让所说的智伯以国士待豫让,所以豫让以国士之行为回报智伯的“愚忠”

“义气”

的一面。

如元杂剧《豫让吞炭》,“作品对他这种‘一片为主,胆似秋霜烈日’的行为大加歌颂,对‘背义忘恩,有始无终’的败类则大加贬责”

[9]而从情节设置上,并未改变智伯强大时妄图吞并包括赵襄子的三个小城邦,并百般凌辱的情节,在剧作的内部逻辑上造成了一定的矛盾和不顺畅,影响了其主题。

而李朴园改编的三幕剧《豫让》[10],则避免了其中一些关节性的失误。

通过一个小小的置换,颠倒了智伯与赵国之间的强弱关系,使豫让的复仇从开始就成为正义的,从而使刺杀行为不再是狭隘的、没有是非观念的,而是代表正义对非正义的惩戒。

使刺杀从道义上是正确的,但从力量对比上则处于劣势,这更增加了其行为本身的悲怆力量。

但从豫让的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豫让事件本身所折射的在“士为知己者死”

之外,并无更为高尚的情操。

豫让的复仇以及死亡虽然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却因为其褊狭性,缺乏与国家意识关联的丰厚支撑,所以在现代文学史上的改编逐渐趋弱。

无论聂政还是豫让的刺杀事件,都难摆脱因个人私怨而生意气的嫌疑,相比而言,《博浪沙》和荆轲戏则因事件本身带有的国家意识,在题材上具有很大的优势。

《博浪沙》写的是张良谋划行刺秦始皇,大力士用大铁锥实施刺杀的事件。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中的记载不过数言,即“二十九年,始皇东游。

至阳武博浪沙中,为盗所惊。

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11]在这一段记载中,只简单地交代东游时在博浪沙(地点)发生了惊驾之事。

而在《史记·留侯世家第二十五》中,描述得则相对详细,“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锥重百二十斤。

秦皇帝冬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

[12]文中交代了时间、地点,刺杀的武器和刺杀方式,后世的诸多改编大都没有脱离这一情节模式。

后来班固的《前汉书·张陈王周传第十》,除删去“为张良故也”

外,全文照搬。

而从题旨上看,元明清时的知识者已经自觉地把刺杀事件与反抗强权联系在一起,每每将之作为反击统治者威权的象征加以运用。

比如元代陈孚《博浪沙》一诗,写道:“一击车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惊摇。

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人间铁未销。”

在盛赞大铁锥一击的伟力之时,更着意于“犹有人间铁未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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