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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第8页)

这部小说的结构也是一个亮点。

小说的主角是爱玛·包法利,但小说以其丈夫包法利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婚姻作为开端,又以他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作为结尾。

有些批评家对此颇为诟病,我却不这么认为,其实福楼拜应该是故意设计把爱玛的故事包裹在她丈夫的故事里,就如同把一幅画嵌在画框里一样。

我深信,他一定感觉到这样做不仅能使小说圆满,同时也能给予作品艺术上的完整性。

如果这真出于他的精心设计的话,那么,若非小说结束得匆忙和武断,这一设计意图恐怕会更为明显。

小说中有一个点,迄今还没有批评家注意到。

所以现在我想提醒你,因为这是体现福楼拜写作技巧的一个绝佳例证。

那是在爱玛结婚后的前几个月,当时她居住在一个叫道特的村子里,她极其讨厌那里,但为了小说的平衡性着想,福楼拜不得不拿出与其他部分相当的篇幅来细致描写她在那里的生活。

这种描写按说是很难的,因为既要一直描写令主人公厌烦的事情,又要保证情节不会真的让读者觉得厌烦。

而福楼拜显然成功做到了这一点,当你阅读那一长段描述时,竟完全没有沉闷的感觉,反而会兴致盎然。

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于是试着把那一长段描写重读了一遍。

然后我发现,福楼拜描写的一连串异常琐碎的事情中,每一件都是新鲜的,没有一件是重复的,你不感到厌倦是因为读到的描写始终是新鲜的;同时,每件事情又的确是那样琐碎平淡,毫无激动人心的东西,那么从这里你就会确实而直观地,甚至震惊地体验到爱玛心中的厌烦情绪。

包法利夫妇离开道特后,住在永镇。

小说中那段对永镇的描写就显得有点游离于情节之外,不过也就仅有这一段而已,其他对乡村或市镇的描写都十分优美,并且和情节叙述珠联璧合。

它们都为情节服务,也应该如此。

福楼拜善于通过人物的活动将人物介绍给读者,所以我们往往是循序渐进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面目、生活方式和家庭背景的,就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相识、相知一样。

我在前面说过,福楼拜十分清楚,要写一部展现庸人的小说,有落入枯燥乏味中去的风险。

但他决意要写一部艺术作品,并认为唯有用优美的文体才能克服题材的卑琐和人物的粗鄙。

我不确知世上是否有天生的文体家,但福楼拜肯定不是。

他的那些在其去世后才面世出版的早期作品显得啰唆又浮夸,至于他写的那些信件,不仅没有体现出他任何非凡而优雅的语言能力,甚至还有不少文法错误。

然而,就凭一部《包法利夫人》,他使自己跻身为法国最伟大的文体家之一。

当然,一个外国人再怎么精通法语,充其量也只能评判出一个大概,若想翻译这部作品,必然会疏漏许多细节,很明显,原作的音乐性、用语的精妙贴切、韵味,肯定要失色不少。

尽管如此,我觉得仍然有必要告诉读者,福楼拜所为之努力的目标是什么,以及他又是以何种方法达成目标的,因为所有国家的小说家都可以从他的理论和实践中获益匪浅。

福楼拜的座右铭来自布封的一句格言:想写得好,就得感觉到位,思考到位,叙述到位。

他以为,要表达某样东西,只存在唯一贴切的词,不可能有第二个,措辞必须像手套适合手一样恰到好处。

他想把散文写得既畅达又精确、既简洁又多样,像诗一样富有韵律、节奏和乐感,又不失散文的本色。

为达到以上优美的效果,他不仅打算使用日常用语,若有必要,还打算使用粗俗的俚语。

当然,这一切他都做得相当出色,人们甚至一度认为他走得太远了。

他曾表示:“当我读一个句子感到有些不顺畅或者重复时,我就知道它一定是写错了。”

同一页中,他尽量不重复使用同一个词,这就显得有点吹毛求疵了,若一个词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都显得很贴切,那就该使用它,另找近义词代替或者婉转表达未必就好。

他还尽量使自己做到不被韵律束缚住(避免像乔治·穆尔在其后期著作中那样),并费尽心思使韵律多样化。

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让词语和语音交织在一起,使得他笔下的句子能给人传达出或快速,或缓慢,或倦怠,或紧张,以及任何他想要表达的情绪状态。

在这里,纵使我有充足的知识,也没有足够的篇幅让我进一步谈论福楼拜文体的特殊性。

但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他是怎样成为文体大师的。

首先一点,他非常勤奋。

在写一部小说前,他势必要先找到所有相关材料阅读,并记下大量札记。

然后,他会大概列出他想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拟出大纲,再在大纲基础上推敲、架构、删修、重写,直到达到预想的效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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