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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
他说得没错。
早上,我们一行小车队出发,史蒂夫和丽莎一辆车,特雷弗和我另一辆车。
我们朝北边二百五十公里之外的蛋白石老矿区白崖开去。
出了梅宁迪半英里地,柏油路到了尽头,路面变成硬土地,满是凹坑、车辙和水泥一样坚硬的棱,车子像开在铁轨上,摇摇晃晃。
我们一路颠簸了好几个小时,车后腾起大团红尘,穿过炎热又寂寥透顶的地区,驶过山丘的平顶。
那儿散缀着低矮的滨藜和穗状的三齿稃,古怪的产松脂的灌木和没精打采的桉树。
路边四处躺着袋鼠的尸骨,间或可见晒干了的巨蜥蜴,它们长相难看,身形庞大。
鬼才知道生物是怎么在这片充斥着热浪和贫瘠的土地中存活的。
这里还有十五年没见过水的溪床。
澳大利亚压倒一切的空寂,这一大块土地恼人的贫瘠,让扎根这个国家的欧洲人花了很长时间才得以适应。
最早的探险者中有几位总相信自己会遇到浩大的水系,甚至是内海,所以带上了船只备用。
托马斯·米奇尔是19世纪30年代探索新南威尔士州西部和维多利亚州北部的一名军人,他拽着两条木划艇走过三千英里贫瘠的低矮丛林地,没把它们弄湿过一次,可到头来还是拒绝承认它们无甚用处。
“虽然,最近船只及其运输车辆拖了我们很大的后腿,”
他在第三次考察之后用轻描淡写的笔调写道,“我还是非常不愿意舍弃对一个探险团队来说如此有用的附加装备。”
阅读有关早期探险的记述,最初的那些探险者显然经常表现出荒唐可笑的茫然。
1802年,在某次早期探险之旅中,弗朗西斯·巴拉利耶中尉将八十二点五华氏度[12]描述为“令人窒息”
的温度。
我们通情达理,能够相信那是因为他刚刚到达这个国家的缘故。
等到他的手下花了好几天时间逮袋鼠但均空手而回时,他才幡然醒悟:如果自己先脱掉红灿灿的外衣,就可能更有成效地追捕这种动物。
他们在七周之内只走了一百三十英里,平均每天行进约一点五英里。
探险一次接着一次,领军人物似乎总拗着那么一股劲儿,无法理性地为自己安排给养,几近滑稽。
1817年,地区测量主任约翰·奥克斯利领导了一次五个月的考察,勘测拉克伦河和麦夸里河,却只带了一百发子弹——一支枪一天打一发都不够——而且基本没带任何备用的马掌和钉子。
早期探险者的这种无能对原住民来说是件有着持久吸引力的事情,他们常跑来观看。
“我们乱糟糟的样子成为他们嘲笑取乐的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某位记录人郁闷地写道。
1860年,伯克和威尔斯又大大咧咧地重蹈覆辙。
他们显然是澳大利亚最出名的探险者,对跖地刘易斯和克拉克[13]式的人物,这多少有点儿稀奇,因为他俩的远征基本上没什么成就,花了很多钱,到头来还是以悲剧收场。
他们的任务很直截了当:从南海岸的墨尔本出发,寻找直通遥远北方的卡奔塔利亚湾的路径。
那时候,墨尔本比悉尼大得多,是英帝国最为重要的城市之一,同时也是最与世隔绝的城市之一。
从墨尔本往伦敦传递消息并得到回音,要花去四个月的光景,有时候时间更长。
19世纪50年代,维多利亚州自然科学院决定发起一次远征,找寻路径穿越“可怖的空白”
——这是对内陆有点诗意的叫法——并凭此建立一条电报线路,先把澳大利亚和东印度连接起来,然后再通向世界。
他们选择的领导人是个爱尔兰警察,名叫罗伯特·欧哈拉·伯克,他从未见过真正的内陆,甚至在有人居住的区域都会迷路的本事还挺出名,对探险和科学也一无所知。
勘测员则是一位年轻的英国医生,名叫威廉·约翰·威尔斯,他有资格担当该项任务的原因,似乎主要是因为他拥有受人尊敬的出身背景和乐意到外面走一遭的愿望。
即便如此,他们还有一个大大的加分项——两人都是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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