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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皇帝的残忍(第5页)

杀功臣之狠之毒之不留情之不念旧交者,莫过于朱元璋。

当然,他不是最初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不过,像他这样,连儿女亲家如李善长、蓝玉,都不放过,而且还“剥皮揎草”

,其恶可知。

李善长跟他一起淮右举事,是他的大总管,定都南京后,叙功封王,他定下来,李的功劳最大,置于诸将之上。

他说李是他的萧何,无李就不能有今天的大明王朝。

但最后,告李与别人串通起来谋反,于是,满门抄斩。

别人无法理解这罪状能够成立,一位御史冒死上疏,说李已经位极人臣,应有尽有,无法再有,即使帮别人推翻了朱,他还能得到更多吗?朱元璋一贯对上书者不客气,稍忤天意,那下场就是人头落地。

李善长被杀才一年,就敢提出来平反的要求,人们都替这位御史捏把汗。

朱元璋这一次一反常态,没有大发雷霆,但也不给落实政策。

看来,凡具“盗贼之性”

者,错了也不认错,哪怕百分之九十九都错了,他咬住那百分之一,说他永远正确。

而蓝玉,南征北战,东讨西伐,将元军主力,消灭殆尽,余部都驱逐到大漠以北,是立下汗马功劳的元帅。

但元帅又如何,也以图谋不轨定谳,下场比李更惨,给剥了皮,揎上草,传示全国。

这很有一点类似“文革”

期间,小将们把走资派押在大卡车上游街的做法。

如果哪位红卫兵,通过时光隧道,回到洪武年间,把戴高帽、挂木牌、坐喷气式的比剥皮省事的高招,传授给朱皇帝,肯定会龙颜大悦的。

据吴晗《明代特务统治》引欧阳直《蜀乱》:“初,献(编案:张献忠)贼入蜀王府,见端礼门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

据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

证明朱元璋对剥蓝玉的皮,是一点悔意也不存在的。

朱元璋的胡惟庸案、蓝玉案、李善长案等等,牵连之广,上至朝廷,下至农舍,总计约十万人之多,掉了脑袋,真是杀得天昏地暗,神州变色。

唯一例外的:前案,朱元璋怕他女儿当寡妇,赦了他女婿和外孙三人,不在满门抄斩之列;后案,看来嫁给他儿子的蓝玉女儿,也幸而未被连坐,这总算让我们看到这位皇帝未泯的一点可怜人性。

商鞅论囚,渭水尽赤,这位残忍的惩罚狂,制造的恐怖场面,令人心惊。

秦时的渭水,不像现在这样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胁,弄得西安食水都困难。

渭水流域,一直到唐代,从王维诗“渭城朝雨浥轻尘”

,还可证明那时的森林植被好,水源涵养好,一派江水,莽莽苍苍。

试想,这位在批林批孔红过一阵的法家,得杀掉多少人,才能将滚滚的江水染红。

但一念及朱皇帝动不动诛九族,常常是一村一乡,一姓一族地杀到鸡犬不留的地步,放眼望去,唯见十室九空,人烟断绝,白骨累累,鬼影幢幢,那场面之骇人,商鞅又瞠乎其后了。

所以,明代诸帝,无赖儿郎,也还懂得为尊者讳的道理,对开国老祖的残忍,往往避而不谈,若无其事似的;即使偶尔涉及到,也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最不知趣者,莫过于海瑞了。

尽管他是位清官,尽管他一生操守正直,行节可嘉,尽管他死后了无分文,甚至葬资也赖他人支给;但同时代的文坛巨匠王世贞,评价海瑞,说他“不怕死,不爱钱,不结党,是其所长;不虚心,不晓事,不读书,是其所短”

,倒也给这位迂执近腐的海刚峰先生,画了个像。

晚年,重新起用,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海刚峰起南总宪,到任后,忽设二大红板凳,云欲笞御史不法者,一时震骇,以为未有怪事。”

这位相当于廉政公署的特派员,觉得按在板凳上打屁股,还不足阻吓犯罪行为,于是,竟然不识时务地给万历皇帝上疏,要求“复国初剥皮囊草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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